三门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三门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招标
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三门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公开选择三门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名 称:三门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入围
2、地 点:三门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概 况:施工范围包括三门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业主单位为三门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下属国有企业。
4、合同时间: 2017年 4 月 1 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代理服务费
上限价为招标代理服务费国家标准收费50%,下限价为招标代理服务费国家标准收费20%。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有效资质。
2、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代理人员必须配备,至少3人以上,且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3、未达到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应提交的材料
1、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一览表(2016年一整年的社保缴费记录)、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同类工程招标业绩的合同,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中复印件装订成册,附《公开选择申请书》为首页,与原件装入同一袋中密封递交。
2、保证金人民币 2000元缴纳凭证(现金)。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
4、以上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五、提交材料、缴纳保证金时间及地点
1、时间为: 2017年3月 17 日上午 9:00 时止,逾期不予接收;
2、地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门县大湖塘新区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
六、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由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不少于3人的单数,由各评委对代理机构进行综合打分。
1、资信得分(总分25分)
①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招标代理甲级资质的得7分,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招标代理乙级资质的得6分,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招标代理暂定级资质的得5分。
②招标代理公司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的加3分,工程造价乙级的加2分。
③招标代理公司在2016年度招标代理考核考评中考核得分第一名的得5分,第二名的得4分,第三名的得3,第四名的得2分,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2016年度项目负责人考核考评中考核第一名的得5分,第二名的得4分,第三名的得3,其他不得分。(详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④招标代理公司在2016年度在三门县内进行招标代理,完成过10个中标价在100万以上的招标代理项目的得3分,每增加1个项目加0.5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⑤招标代理公司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的扣2分,目前被列入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记个人不良行为的扣1分,目前被列入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2、商务得分(总分75分)
④商务报价分0-75分。商务报价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国家标准收费20%至50%范围的,作废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低的作为评标标底价,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75分,高于评标标底价每1%扣1.5分,扣完为止。
⑤投标人总得分=资信得分 商务得分;
⑥入围候选人确定:取评标总得分前4名的招标代理公司(如果名次相同,并列入围)为入围候选人。
⑦中标人确定:在入围候选人中抽签确定1家招标代理公司为中标人。
七、招标工作要求
1、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一般应在抽签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标后因代理机构原因以及非因不可抗拒因素放弃中标或逾期不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将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
2、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非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的重新招标,由该代理机构继续承担该代理业务直至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期间所发生的须增加的费用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协商。
3、若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或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由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的重新招标的,招标人有权少付或拒付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并取消其招标代理资格,可选择其他入围的中标候选人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4、招标代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如未按要求参加的,取消其招标资格。
5、入围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否则业主有权解除与其签定的合同。
八、公告时间
2017年3月10日起至 2017年3月16日
九、开标地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门县大湖塘新区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
业主(公章):三门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伟 联系电话: 0576-89303922
三门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招标
公开选择申请书
一、我(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系(代理机构名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公司(委托代理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代理机构公开选择,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二、我公司对提交的所有公开选择申请文件和资料(含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证明同类业绩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真实性负责。
三、根据招标公告中代理服务费范围要求,我公司愿按国家收费标准打 折
,完成工程代理业务。
四、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中标,因我方原因未按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代理合同,或未按代理合同完成代理任务,我公司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若招标人通知你中心不予退还我公司预交保证金,我公司同意贵中心按照招标人的通知把预交保证金退给招标人。
五、我公司完全理解公开选择人因法律和政策原因取消公开公开选择以及拒绝所有的公开选择申请书,并对此类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
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