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长春塘东头土地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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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长春塘东头土地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讨论决定,将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长春塘东头土地承包项目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长浦庄村,土地四至为东至河为界;南至蒲岙村土地为界;西至路为界;北至路为界;总面积约195亩(其中长浦庄165.75亩,下畔29.25亩)。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二、主要内容:

    1、承包期:承包期为5年,自公历2025827号至公历2030826号止。(不足5年按5年计)。

    2、付款方式:

    该土地五年总承包款一年一付,分五期支付。中标人应于公历2025年3月5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该土地第一期(第一年度)总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伍万元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长春塘东头土地承包项目承包合同》。中标方中标后不按时付清承包款不按时付清招标代理费或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承包期满后,中标方清理承包土地上的种植物及地表附着物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伍万元。

    第二期(第二年度)总承包款应于公历2026年10月5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三期(第三年度)总承包款应于公历2027年10月5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四期(第四年度)总承包款应于公历2028年10月5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五期(第五年度)总承包款应于公历2029年10月5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中标人不按时付清第二年度至第五年度承包款的,则已付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伍万元不予退还,合同终止,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本次招标代理费8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

    3、评标、定标办法:

    3.1本次招标采取暗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由业主确定3人组成,三人报价(报价须在每年每亩1500元以上,含1500元)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标底价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价作为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3.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3如出现双重投标书的,按无效标处理。

    3.4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报名地点及办法: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至开标现场提交保证金时间:公历20252289:10时-9:4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立即退回(无息),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第一期部分承包款。

    五、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公历20252289:10时-9:4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2.1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保证金、个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2每一份报名资料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2.3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522810:40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3、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七、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2、在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投标人将投标书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五、合同签订:

    该土地五年总承包款一年一付,分五期支付。中标人应于公历2025年3月5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该土地第一期(第一年度)总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伍万元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长春塘东头土地承包项目承包合同》。中标方中标后不按时付清承包款、不按时付清招标代理费或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承包期满后,中标方清理承包土地上的种植物及地表附着物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伍万元。

    第二期(第二年度)总承包款应于公历2026年10月5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三期(第三年度)总承包款应于公历2027年10月5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四期(第四年度)总承包款应于公历2028年10月5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五期(第五年度)总承包款应于公历2029年10月5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中标人不按时付清第二年度至第五年度承包款的,则已付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伍万元不予退还,合同终止,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本次招标代理费8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

    六、承包要求:

    1、本次招标土地为永久农田,只允许种植水稻及西兰花等单年生粮食农作物,不得搭建大棚,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如有违约,则已付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伍万元不予退还,合同终止,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2、在承包期内,一切基础设施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中标方在承包期内中途放弃承包的,不退还已付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伍万元,由招标方进行重新发包。

    3、在承包期内如遇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终止合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归中标方所有,土地及其他征收费用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已经上交未履行的承包款无息退还,被征用的面积按实际计算。

    4、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应清理承包土地上的种植物及地表附着物后及时交还给招标方,逾期移交的,招标方有权处置土地上的一切种植物及地表附着物,履约保证金伍万元不予退还,对此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

    5、中标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等状况造成减产和绝收为理由,要求招标方减少承包款。承包期内的收益情况、经营等情况,与招标方无本质关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6、土地原有资源乙方不准外运及外卖,处置权归招标方。

    7、在承包期内,如有违建或不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招标方概不负责。

    8、承包期满后,中标方清理承包土地上的种植物及地表附着物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伍万元。

    9、在承包期内,中标人不按时付清第二年度至第五年度承包款的,则已付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伍万元不予退还,合同终止,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10、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11、其它要求具体详见合同文本。

    七、联系方式:

    人: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人:吕志伟、高彩丽

    联系电话:13968516388、13968466516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熠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林肖成

      话:13958520243

     

     

    三门县浦坝港镇长浦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台州市熠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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