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花桥镇上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楼出租公告
三门县花桥镇上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楼出租公告
受三门县花桥镇上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于2024年12月4日10时在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4楼会议室,对下列标的采用明底暗投方式公开招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起拍价及保证金:
1、标的物:上宅村办公楼一层北边三间约150㎡,二楼整层约300㎡。
2、租金的支付方式: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将第一年度租金和3万元履约保证金汇入到出租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签定合同,未按要求付清款项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租金分期支付,先付后用。第一年度租金以及履约保证金于本合同签订之前一次性付清;第二年度租金于2025年12月30日前付清;第三年租金于2026年12月 30日前付清;第四年度租金于2027年12月30日前付清。第五年度租金于2028年12月30日前付清。
3、投标下限价:5.5万元/年
4、租赁时间:5年(公历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5、用途:商用,禁止带有异味等污染物、危险品的行业进入,一楼门口处不包含在本次竞价范围,竟得者无权使用且需维持停车场地的清洁卫生。
6、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现金)开标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开标结束后未中标者现场退回。
7、履约保证金:3万元整。
二、交易对象
愿在起始价及以上出价本次交易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三、交易方式
交易采用现场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现场签到,报价单位需为百元整数,若投标报价不为百元整数,上浮为百元整数(例如:投标报价为56530元,则其最终报价为56600元)。报价地点在花桥镇人民政府4楼会议室进行。
四、报名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0时前到花桥镇人民政府4楼会议室现场签到,并以本人名义现场提交投标金人民币1万元。
五、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采用现场明底暗投的方式一次性报价,价高者得的方法进行。招标一旦成交,任何人不得反悔,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投标人不得冒名或挂靠,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承租期内不得进行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合同自行中止。
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将第一年度租金和3万元履约保证金汇入到出租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签定合同,未按要求付清款项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租用期满,场地经村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4、租赁期限届满前及时腾空租赁场地,将所租赁的区域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完好交于甲方。原租赁设施以及乙方后添置的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等均归甲方所有,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5、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现有结构和用途,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卫生间、墙面、办公室、地面等)的维修、保养、添加设备等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添加设备等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由乙方在租赁期内维修和保养形成附属设施无条件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破坏。
6、乙方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依照国家、地区、行业等标准进行,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乙方应保证不对租赁的土地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及时清理废弃物,否则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所有损失及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租用期间应与相邻土地使用权人和睦友善,不得影响他人行使合法权益。
10、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承担国家规定的各种税、金、费并承担自然及生产风险,自负盈亏。
11、乙方应合法经营并做到安全生产,若发生事故和纠纷,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12、办公楼前场地不得随意搭建,不准乱堆放杂物。
代理联系人:方远 联系方式:13634077717
出租方:三门县花桥镇上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邱永伟 联系方式:15325555565
三门县花桥镇上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华厦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门县花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