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高东村高湖养殖塘七头塘及里岩头养殖塘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三门县浦坝港镇高东村高湖养殖塘七头塘及里岩头养殖塘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三委会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将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高东村高湖养殖塘七头塘及里岩头养殖塘承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分两个标段,A标段为七头塘养殖塘,东至七头嘴为界、南至七头山脚为界、西至塘坝为界、北至长滩塘外塘滩涂为界,养殖面积36亩。B标段为里岩头塘养殖塘,东至中央嘴山脚为界、南至里岩头山脚为界、西至塘坝为界、北至长滩外塘滩涂为界,养殖面积67.5亩。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承包期限:
A、B标段的承包期都为8年,即公历2025年3月7日起至公历2033年3月6日止。
三、承包标底价及承包款支付办法:
1.承包标底价
1.1 本次招标以暗底暗投方式进行,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小组确定标底价,招标工作小组成员由村小组3人组成,三人报价(A标段(七头塘)报价为人民币4000元/亩/年以上,B标段(里岩头塘)报价为人民币3600元/亩/年以上)平均值作为本次招标标底,标底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的作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如中标者弃标的,则没收所交投标保证金,需重新招标。
2. 付款方式:
2.1两个标段付款方式如下:承包方以转账形式向发包方支付承包款,承包款按年支付,合同签订前,承包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承包款(投标保证金转为第一年部分承包款),以后在每年的04月05日之前付清下一年的承包款。
2.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一年承包款收取,在签合同日之前打入三门县浦坝港镇高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承包期内如无违规,抵做第八年的承包款。
2.3每期承包款乙方须按时缴纳,否则发包人将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另行招标。
四、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报名、地点及办法:
1. 投标保证金:两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如果同时投标两个标段的,需提交50万元保证金。只提交25万元保证金的只能投标一个标段。
投标保证金在2024年11月26日下午16:30前自行汇入村集体账户(已汇出未按时到账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各投标人尽量提前缴纳),账户名称:三门县浦坝港镇高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201000205728053,开户行: 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雄支行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天内无息退回。
2.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两个标段均为公历2024年11月27日下午13:30-14:00时,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逾期不予受理。每25万元保证金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3.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A标段(七头塘)为公历2024年11月27日下午14:30时。B标段(里岩头塘)为公历2024年11月27日下午15:00时。
5.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拾,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四舍五入计至拾元。必须填写投标报价大小写,表格要填写完整,要认真仔细,字迹要清楚,大小写填写的金额必须一致,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七、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06日下午3点前付清第一年和第八年承包款(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第一年部分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高东村高湖养殖塘七头塘及里岩头养殖塘承包项目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并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该标段投标保证金没收,该项目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八、其他: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A标段(七头塘)为人民币4000元,B标段(里岩头塘)为人民币6000元,在开标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九、承包要求
1、承包期间,遇到国家开发利用,本合同终止履行。合同实际未履行期限承包人已付承包款的发包人无息退还,养植物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土地及其他归发包人所有。
2、承包期届满,发包人收回养殖塘经营权,承包人对养殖塘开发成果无偿归发包人,承包人不得人为毁坏养殖固定设施。
3、承包期届满,承包人必须自行收完在承包养殖塘上所养殖的产品,逾期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4、承包期间,有关部门对养殖塘养殖的优惠政策和补助由承包人享有。
5、承包期间,养殖塘坝体、闸门、环沟等一切基础设施如有损毁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承包期满后保持完整无条件归还发包人。
6、承包期间,承包人不得将养殖塘内泥土外运或出售。
7、承包期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一切问题,发包人概不负责,在没有取得发包人同意下,不得破坏养殖塘原有的公共基础设施。
8、承包期间,如遇关小线造路占用塘亩,发包人按实际面积核算退还当年占用面积的承包款,青苗费补偿归承包人,土地款赔偿用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塘内或其他损失与发包人无关,由有关部门处理。
9、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承包人养殖设施毁损及养殖损失的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概不负责。
10、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门县浦坝港镇高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李书记 联系电话:15957639965
招标代理: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文君 联系电话:13958533735
三门县浦坝港镇高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