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路周边排水工程
发布时间:2024/08/09
- 项目基本信息
- 意见征询
- 采购公告
- 更正(澄清或修改)公告
- 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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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三招采-2024-CS093 项目名称 新港路周边排水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组织形式 分散采购 采购人 三门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 13819690099 采购代理机构 台州鸿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丽莎 联系方式 15888623735 资金来源 财政 采购范围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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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新港路周边排水工程磋商公告
台州鸿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港路周边排水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新港路周边排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三招采-2024-CS093
项目名称:新港路周边排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965211
最高限价(元):2564908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数量:1预算金额(元):296521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不超90日历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工期天数)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办理的公示信息网站截图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
(6)本项目需要供应商同时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549890604 @qq.com),逾期发送将被拒收。
(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8)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
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门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海丰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琼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3566518
质疑联系人:张琼
质疑联系方式:13819690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台州鸿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县西区大道7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丽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88623735
质疑联系人:李飘飘
质疑联系方式:1530576277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三门县财政局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1号
传 真:/
联 系 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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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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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路周边排水工程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三招采-2024-CS093
二、项目名称:新港路周边排水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2156666(元) 台州龙翔建设有限公司 三门县海游街道平安路227-12江山华府 2.废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1 台州市路汇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资质证书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新港路周边排水工程 新港路周边排水工程 详见磋商文件 90 许余群 浙2332013202319499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晓波,伍玲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金天娥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台州龙翔建设有限公司 48.7 59.9 64.5 57.7 27.17 84.87 1 台州金筑建设有限公司 44.5 51.9 52.5 49.63 29.16 78.79 1 台州中楠建设有限公司 40.6 51.0 52.0 47.87 29.15 77.02 1 浙江吉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40.9 51.0 48.5 46.8 29.29 76.09 1 湖州三通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43.3 47.7 46.5 45.83 29.32 75.15 1 浙江三门鑫江建设有限公司 40.2 47.1 46.5 44.6 29.59 74.19 1 台州市星茂建设有限公司 42.7 47.9 46.4 45.67 28.19 73.86 1 台州众意建设有限公司 44.1 46.8 45.0 45.3 27.78 73.08 1 浙江泓德建设有限公司 38.6 45.1 43.5 42.4 30.0 72.4 1 浙江中想建设有限公司 42.3 44.6 42.0 42.97 28.3 71.27 1 浙江广聚建设有限公司 38.9 43.1 46.0 42.67 28.58 71.25 1 台州竣阳建设有限公司 36.9 34.6 34.3 35.27 29.15 64.42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合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7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门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海丰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琼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3566518
质疑联系人:张琼
质疑联系方式:13819690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鸿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县西区大道7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丽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88623735
质疑联系人:李飘飘
质疑联系方式:1530576277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三门县财政局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1号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