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游街道上洋路与后洋路转角综合大楼部分房屋招租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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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海游街道上洋路与后洋路转角综合大楼部分房屋招租项目(四次)


          

     

    三门县海游街道上洋路与后洋路转角综合大楼部分房屋招租项目(四次)经集体研究并经代表会议决定重新面向社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租,凡具有承租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位置:位于上洋路与后洋路转角综合大楼

    2.房屋性质:属于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3.招租商铺简介:本次招租按1个标的单位进行招租具体标的划分及标底价等如下:

    招租标的

    名称

    标底价

    租期

    备注

    1

    综合楼2-3楼(包括一个楼梯间)

     22万元/

     8


     二、本次招标房屋招租要求

    1.本次投标只按现状格局招租,标的房屋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废物、水电费均由中标人自行处置清理,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任何费用。

    2.合同签订前,承租人还须同时向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装修时有损房屋主体的,现场估价扣除履约保证金,欠缺部分必须当即补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合同期满后,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检查房屋,如有损坏作价赔偿,如无损坏则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期满时所有固定装潢不能拆除,一律归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如有改造了房屋整体结构的部位,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认为有必要恢复原状的,承租人必须予以修复,租期内的房屋修理,全部由承租人自理。

    3.承租人可按自己需要就现定格局划分的使用范围编制室内装饰方案,完成后书面报告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开始时,承租人必须向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给予承租人2个月(即从2024828日起至20241027日止)的装修时间,界时合同的第一年租赁期正式开始,承租人对该房屋装修的所有投入(包括设备配置)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不能按时付租金,则取消承租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重新组织另行招标。

    4.本次招租房屋仅就场地进行出租,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责办理承租人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各类证照能否办理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中标承租人须负责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如消防部门要求另行配备消防设施的,承租人须自行配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招租成交值为净值,日后涉及的房屋租赁税等须由承租人支付。承租人支付租金后,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只予开具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如承租人需要税务部门发票的,则所需税费由承租人支付。

    7.租赁期间,承租人有分租或转让他人的,必须事先征得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同意,否则为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必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本招租须知未尽事宜以日后的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招租方式和办法

      1招租方式:公开招标

    2、承租期租赁期限为8年,自公历20241028日起至公历20321027日止。 

    3、招租项目标底价:标底价为人民币22万元/年,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保留价,保留价在开标前临时公布,低于投标保留价为无效标。

    4、承租款支付方式:承租款为一年一付:

    1)即在合同确定的租赁时间下一年度开始的一个月前一次性清下一年度租金,逾期则视为违约。

      5、评标、定标办法:本次招标以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投标保留价,低于投标保留价为无效标,保留价在开标前临时设定并公布。

      6、投标人要求:具有承租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7、报名、投标保证金、领取标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领取标书时间公历2024823日上9:00-9:30时止。每一份保证金领取一份投标书(一张身份证只能领取一份标书)

    2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报名需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领取标书、递交标书、开标地点:三门县海游街道11楼招标室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在报名时以现金方式同时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承租款,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无息退还。

    5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公历202482310:00时。

    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 不留佰、拾、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佰、拾、元、角、分则舍去取整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8、中标人应于公历2024827日下午16时前付清第一年承租款(投标保证金抵作相同金额的承租款),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租或不按时付清承租款,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没收,该场地由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另行发租。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四、联系方式

       人:三门县海游街道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

    人:章以庆            联系电话:13968501088   

    招标代理: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 倪忠钻           联系电话: 0576-83322830

     

     

     

     

     

     

    三门县海游街道丹峰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海游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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