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建设塘上场土地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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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建设塘上场土地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讨论决定,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建设塘上场土地承包项目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东至西里村土地界,南至为界,西至为界,北至圩岙村农户土地为界。本次招标总面积约33.23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二、主要内容

    1、承包期:承包期为4年,2024年8月20日起至公历2028820(不4年按4年计)。

    2、付款方式:中标方应于公历2024年8月7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四年总承包款,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建设塘上场土地承包项目承包合同》,中标方中标后不按时付清承包款、不按时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评标、定标办法:

    3.1本次招标采取暗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由业主确定3人组成,三人报价(报价须在每年每亩1380元以上,含1380元)平均值(取整,不四舍五入作为该标标底。标底价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价作为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方

    3.3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4开标时出现双重投标书的,按无效标处理。

    3.5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公历2024731日下午15:00时前自行汇入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户名: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201000023360411 开户银行: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浬浦支行未在规定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内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回(无息)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款。

    、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

    1.1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公历2024819:10时-9 :4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2.1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2缴纳投标保证金与参加竞标的投标人须为同一人。

    2.3每一份报名资料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2.4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48110:00 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3、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2、在投标函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投标人将投标书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合同签订中标方应于公历2024年8月7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四年总承包款,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建设塘上场土地承包项目承包合同》,中标方中标后不按时付清承包款、不按时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000元,由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

    、权责和义务:

    1、本次土地只允许种植,不得改变土地性质。

    2、不允许取土、卖土、重开河沟、河道,保持原已平整好的土地、道路、水沟、河道等原有基础设施建筑物原状。

    3、在承包期内,如遇到国家要征用此地,双方必须无条件终止合同,当年上级下拨的青苗补偿款归承包方所有,其他款项归甲方所有,与承包方无关。

    4、在承包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和一切税费等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承包合同期到期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清理好承包地内的所有种植物、临时建筑物(除两间活动板房外)并将土地交还甲方;若因乙方延缓时间清理土地附着物的,甲方有权清理附着物,清理费用由乙方支付,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6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中途放弃承包的,已付承包款全部不予退还,该项目由甲方进行重新发包。

    7、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8、其它要求具体详见合同文本。

    十、联系方式:

    人: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人:马国保

    联系电话:13768682132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伟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卢女士

      话:13968069503

     

     

                   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台州伟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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