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健跳镇龙潭村上敖建设用地经营权承包项目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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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健跳镇龙潭村上敖建设用地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租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研究决定,对下列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三门县健跳镇龙潭村建设用地经营权承包项目招标范围为原成胜公司现为三门县熬龙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地块,经台州汇海土地规划勘测有限公司勘测承包面积为9.35亩。承包面积不再丈量和清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

    2、承包期为10年;(不含搬移时间6个月)

    3、原承包户投入的建筑物及其它相关设备、设施等移动资产须在中标后6个月内搬移完成。

    4、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投入的不动产等所有设施(如厂房、水泥地等)归村方所有,动产(如机械设备、空调等)归中标方所有。

    5、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搬移时间:中标后6个月(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算)。

    二、招标对象要求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的法人。

    三、招方式和办法

    1.招租方式:公开招标;

    2.标底价:每年每亩捌仟元整(¥8000.00元),低于标底价作无效标处理;

    3.承期:承期为10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 元)以现金形式现场提交,在报名同时提交。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即转为部分承包款,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退还给各投标人(不计息)。

    5.承包款支付方式: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日内付清2年承包款,并签订承包合同,以后每年承包款合同签订日起5天内支付一年的承包款。从第6年开始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逐年每年每亩递增伍佰元(¥500元)。

    6.评标、定标办法:(1)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人,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若报价相同,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则抽签确定承租人。(2)投标报名的投标单位小于三家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发布招租公告。

    四、投标人须知

    1、报名领取标书时间及地点:

    时间:公历2024年81日上午9:00-9:30时;地点:三门县健跳镇文化艺术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峧头村)。

    2.报名须提交资料:

    报名时携带资料:(1)投标保证金(¥100000元)(现金);(2).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公历2024年81 日上午9:50时,逾期不受理。

    4.投标人将投标函放入信封,在信封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5.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元,保留整数。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角、分则舍去取整数。本次招投标,同一个标中出现双重标书的投标人取消招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考虑清楚,投标后必须按照中标价支付承包款,如中标后放弃的,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在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法人或授权人姓名并加盖公章,如不填写,则该投标书作废标处理。填写投标价时,必须填写投标价大小写,表格要填写完整,要认真仔细,字迹要清楚,大小写填写的金额必须一致,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五、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期满后三日内签订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拾万元(¥100000元)没收,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六、权责和义务:

    1、在承包期内,中标方如中途放弃承包经营权的招标方不退还承包款,由招标方重新发包。若遇政策性变动需要征用该区块的,则不属违约范围,中标方需无条件服从,按调整后的实际面积重新计算承包款,招标方退还所减少面积余下承包期限的承包款(不计利息)。承包期内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随意转让承包经营权。

    2、在承包期内,中标方应遵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经营违反国家相关部明令禁止的行业和进行非法活动,如有违反,将按相关法律追究中标方责任。

    3、通电通水等手续由中标方自行办理,水电费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如需招标方配合的,招标方无偿配合办理。

    4、原承包户投入的建筑物及其它相关设备、设施等移动资产须在中标后6个月内完成搬移。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移所造成经济损失由原承包人承担。

    5、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应及时清理动产等设施,将租赁土地及不动产按时归还招标方,动产归中标方所有,不动产归招标方所有。逾期移交的,招标方有权单方处置相关设施,对此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

    6、原承包方搬移内容包含建筑物及其它相关设备、设施等移动资产,不动产等所有设施(如厂房、水泥地等),承包人需与村方联系、现场踏勘确认。

    7、本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健跳镇龙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及电话:叶才利 13968511201  651201

    邵圣伟  13968512092  682092  

     

     

    招标代理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银芳

    联系电话:0576-83318599

                             

     

    三门县健跳镇龙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健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724


    附件1:

    三门县健跳镇龙潭村上敖建设用地经营权承包项目

     三门县健跳镇龙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根据你方的招公告,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公告后,在全部同意内容前提下,我方承诺:

    一、我方愿以每年每亩租金               (大写)¥              (小写,保留整数),承包上述项目。

    二、租赁期:租赁期为10年。

    三、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四、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公告的要求递交。

     

    投标人(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零(0)、壹(1)、贰(2)、叁(3)、肆(4)、伍(5)、

    陆(6)、柒(7)、捌(8)、玖(9)、

    拾、佰、仟、万

     

     


    附件2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参加三门县健跳镇龙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的三门县健跳镇龙潭村上敖建设用地经营权承包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安置(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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