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山王港村厂房招租项目-庄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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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浦坝港镇山王港村厂房招租项目-庄王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开会研究决定,三门县浦坝港镇山王港村厂房招租项目-庄王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三门县浦坝港镇山王港村厂房招租项目-庄王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山王港村庄王村部边。厂房总面积约为400㎡,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2、本次招标项目具体内容:

    序号

    标段名称

    标底价

    (元/年)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三门县浦坝港镇山王港村厂房招租项目-庄王

    招标工作组三人报价(报价须在每年承租49800元以上,含49800元)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二、主要内容

    1、承租期:承租期为5年,自公历2024920日起至公历2029919日止(不足5年按5年计)。

    2、付款方式:年总承租款分期支付。中标人应于公历2024年82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一期总承租款(第一年度),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山王港村厂房招租项目-庄王承租合同》,中标人中标后不按时付清承租款或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租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50000元没收,该厂房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第二期总承租款(第二年度)应于公历2025年52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三期总承租款(第三年度)应于公历2026年52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四期总承租款(第四年度)应于公历2027年52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期总承租款(第年度)应于公历202852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中标人如未及时付清第二期至第承租款则视为违约,合同终止已付承租款不退还,该项目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3、评标、定标办法:

    3.1本次招标采取暗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由业主确定3人组成,三人报价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标底价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价作为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3.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3同一标段中出现双重投标书的,按无效标处理。

    3.4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招标对象具有承租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公历2024728日下午15:00时前自行汇入台州市熠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 户名:台州市熠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50980772600015开户银行:浙江三门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回(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第一期部分承租款

    、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

    1.1报名时间:公历20247299:15-945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2.1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保证金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2报名资料与参加竞标的投标人须为同一人。

    2.3每一份报名资料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2.4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开标

    六、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47291000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3、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开标

    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不留十、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十、元、角、分则舍去取整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2、在投标函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投标人将投标书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公历2024年82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一期总承租款(第一年度),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山王港村厂房招租项目-庄王承租合同》,中标人中标后不按时付清承租款或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租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50000元没收,该厂房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权责和义务:

    1、在承租期内,厂房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在承租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在承内,乙方享有厂房内所有设施的使用权。方应负责厂房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如有损坏,由方负责维修并支付相关费用。

    3、在承租期内,如乙方逾期支付承租款,已付承租款不予退还并终止合同。如乙方中途退租或不租用的,已付承租款不予退还。

    4、在承租期内,如该厂房被村集团收回或国家征收,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终止合同,土地及其他征收费用归甲方所有,乙方已经上交未履行的承租款无息退还。

    5、在承租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导致厂房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6、甲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承包期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固定投备设施在承包期满后无偿归方所有。

    6、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7、其它要求具体详见合同文本。

    十、联系方式:

    人:三门县浦坝港镇山王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人:张义雨     

      联系电话:18858674389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熠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叶继文

      话:13758618515

     

     

           三门县浦坝港镇山王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台州市熠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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