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全域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三门县全域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招标公告
为充分发挥财政性存款资金的效益,提高财政性资金增值空间,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关于印发三门县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三政规[2021]15号)、《关于印发三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政规〔2021〕16号)、《关于印发三门县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三财发〔2022〕8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三门县全域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资金实行竞争性存放,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银行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
标段 | 资金性质 | 存放规模 | 存放期限 | 收益率 | 保底价 | 备注 |
标段一 | 三门县全域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闲置资金 | 4500万元 | 6个月 | 年资金收益率(小数点后四位) | 1.6000% | / |
标段二 | 三门县全域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闲置资金 | 500万元 | 6个月 | 年资金收益率(小数点后四位) | 1.6000% | / |
二、参与竞标银行对象
可参与本次竞争性存放项目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参与本次竞争性存放项目的银行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2、参加竞标银行资格:(一)在三门县设有分支机构;(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3、浙江三门银座村镇银行参与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的,中标资金需由该行的发起行出具保函进行担保。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可通过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06月12日 15时00分在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具体见四楼LED屏幕)开标室开标,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其他说明
1、竞标银行中标后,若放弃中标资格或者不履行合同要求的,则取消该家银行在三门县全域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资金定期存放项目2年竞标性竞标投标资格。若银行出票利率和协议利率不一致,以协议利率为准,但必须提供上级行的审批资料。投标日与实际资金实际到账日期间遇同期限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中标年资金收益率分别按比例调整,调整后的年资金收益率(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4位)=调整后同期基准利率÷调整前同期基准利率×原中标年资金收益率。
六、项目咨询:
采购方联系人:周媚 电话:0576-83509955
代理方联系人:罗民 电话:0576-83332359
采购单位:三门县全域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5日
招标文件(全域公司资金存放)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