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沿海平原扩排防潮一期工程前期服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补充公告
三门县沿海平原扩排防潮一期工程前期服务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
补充公告1
(编号:三招建备【2017】-053号)
致:各投标人。
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后,收到投标单位的有关异议,故对本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或补充:
1、招标文件第11页 “1.5费用承担中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修正为“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招标文件第11页1.11分包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分包内容表述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分包内容为准。
2、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本补充公告是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公告与之前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三门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水利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