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产城商贸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塑料管材管件品牌库入围 第1号补充(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2024/04/16

  •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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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产城商贸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塑料管材管件品牌库入围

    1号补充(澄清)文件

    备案登记号:监理招备【2024】01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编号为监理招备【2024】011号三门县产城商贸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塑料管材管件品牌库入围项目,招标人收到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异议,现就异议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条“评分标准”第二款“销售规模”一条中,投标单位 2020~2022 年之间,年度营业额 60 亿元(含)以上。该条款没有明确投标单位营业额是一年达到还是三年分别达到标准,有异议,请明确,其他分值项依此类推。

    答:任一年度满足销量即可。

    问题2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条“评分标准”第四款“战略集采合作”一条中所列的万科、保利、中海等战略合作单位作为业绩参考总体上还是不能全方位反映出投标人的业绩情况,我司建议添加金辉、复星、新城、鑫苑、中建八局等公司作为业绩参考单位会显得更好更全面。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3建议贵公司对“战略集采合作”词条做出明确的说明,应明确“战略集采合作”同样包括达成“集中采购框架”及“采购框架”的协议或合作等模式,防止各投标人对该招标文件本意的曲解。

    答:采购合作期为年度以上的框架协议和模式可视同。

    问题4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条“评分标准”第八款“企业品牌力”及第十条“技术指标”中对投标企业的品牌力及产品技术有相应要求,按照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全资子公司的营业额等标准可以归集到母公司使用”的意思表达,同样母公司相应也可以使用全资子公司的国家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等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所有资料。为此,我司建议相应条款应做出进一步说明。

    答:第三章相关评分标准含全资子公司(附相对应证明文件)。

     

     

     

    三门县产城商贸有限公司

    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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