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上塘坤鱼塘经营权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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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上塘坤鱼塘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讨论决定,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上塘坤鱼塘经营权承包项目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东至界,南至为界,西至为界,北至为界。本次招标总面积约67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二、主要内容

    1、承包期:承包期为5年,2024年1月1日起至公历20281230(不5年按5年计)。

    2、付款方式:中标方应于公历2024年1月10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五年总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贰万元,并分别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上塘坤鱼塘经营权承包项目承包合同》,中标方中标后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不按时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评标、定标办法:

    3.1本次招标采取暗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由业主确定3人组成,三人报价(报价须在每年每亩800元以上,含800元)平均值(取整,不四舍五入作为该标标底。标底价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价作为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方

    3.3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4开标时出现双重投标书的,按无效标处理。

    3.5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公历202312日下午15:00时前自行汇入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户名: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201000023360411 开户银行: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浬浦支行未在规定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内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回(无息)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款。

    、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

    1.1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公历20241313:20时-14 :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2.1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2缴纳投标保证金与参加竞标的投标人须为同一人。

    2.3每一份报名资料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2.4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41314:20 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3、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2、在投标函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投标人将投标书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合同签订中标方应于公历2024年1月10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五年总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贰万元,并分别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上塘坤鱼塘经营权承包项目承包合同》,中标方中标后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不按时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000元,由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

    、权责和义务:

    1、上塘坤鱼塘作养殖用途不得改作他用承包期内,中标方不得将鱼塘内泥土外运或出售

    2、若因政府建设需征用该鱼塘,双方必须无条件终止合同。招标方提前通知养殖户,退还中标方未到期部分承包款(不计息)。养殖物赔偿归中标方,其他归招标方

    3、中标方在承包期内自行放弃养殖,养殖物损失由养殖户自行负责,已交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贰万元不予退还。

    4、在承包期内,如遇台风、瀑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招标方概不负责。中标方应当维护管理好鱼塘,遵守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5、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必须保持鱼塘的固定设施和坝原状,完整交还给招标方,逾期移交的,招标方有权单方处置鱼塘内的一切养殖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

    6、承包期内,鱼塘塘、水、电、进出水、道路维修等一切基础设施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7、承包期内,由中标方自行解决经营、人事、侵权等一切纠纷,甲

    方概不负责。

    8、承包期满后鱼塘固定设施无偿归招标方所有。

    9、承包期满后,由招标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贰万元。

    10、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十、联系方式:

    人: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人:马国保

    联系电话:13768682132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伟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卢女士

      话:13968069503

     

     

                   三门县浦坝港镇圩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台州伟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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