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五支岙村驻岩头外海滩涂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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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浦坝港镇五支岙村驻岩头外海滩涂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三门县浦坝港镇五支岙村驻岩头外海滩涂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两委开会讨论决定,三门县浦坝港镇五支岙村驻岩头外海滩涂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五支岙村,东与东岙界滩涂为界,南至驻岩头脚下路为界,西与坑林相邻落水港为界,北至摇渡港岸口为界(其中外海滩涂养殖塘进口右边第一、二两口塘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次招标总面积约435亩,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二、主要内容:
1、承包期:承包期为6年,2024年4月2日起至公历2030年4月1日止(不足6年按6年计)。
2、付款方式:六年总承包款押二付一,分四期支付。第一期总承包款(第一年度、第五度、第六年度)中标人应于公历2023年12月8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五支岙村驻岩头外海滩涂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不按时付清承包款、不按时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壹佰万元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第二期总承包款(第二年度)应于公历2025年3月30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三期总承包款(第三年度)应于公历2026年3月30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四期总承包款(第四年度)应于公历2027年3月30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如未及时付清第二期至第四期承包款则视为违约,押金款(第五年度及第六年度总承包款)没收并终止合同,该项目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3、评标、定标办法:
3.1本次招标采取暗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由业主确定3人组成,三人报价(报价须在每年每亩2200元以上,含2200元)平均值(取整十数,不四舍五入)作为该标标底。标底价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价作为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3.3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4开标时出现双重投标书的,按无效标处理。
3.5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公历2023年12月3日下午15:00时前自行汇入三门县浦坝港镇五支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户名:三门县浦坝港镇五支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201000023389583 开户银行: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雄支行)。未在规定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内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回(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款。
2、参加三门县浦坝港镇五支岙村驻岩头外海滩涂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第一次投标的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壹佰万元整不退回的可继续参加三门县浦坝港镇五支岙村驻岩头外海滩涂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的投标,报名时携带由招标方盖章的二次投标申请书。
五、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
1.1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公历2023年12月4日上午9:00时-9 :3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2.1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2缴纳投标保证金与参加竞标的投标人须为同一人。
2.3每一份报名资料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2.4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3年12月4日上午10:00 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3、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七、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十,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十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2、在投标函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投标人将投标书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八、合同签订:六年总承包款押二付一,分四期支付。第一期总承包款(第一年度、第五度、第六年度)中标人应于公历2023年12月8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五支岙村驻岩头外海滩涂养殖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不按时付清承包款、不按时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壹佰万元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第二期总承包款(第二年度)应于公历2025年3月30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三期总承包款(第三年度)应于公历2026年3月30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四期总承包款(第四年度)应于公历2027年3月30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如未及时付清第二期至第四期承包款则视为违约,押金款(第五年度及第六年度总承包款)没收并终止合同,该项目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57000元,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
九、权责和义务:
1、外海滩涂养殖塘只作水产养殖用途。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外海滩涂养殖塘内泥土外运或出售。
2、若因政府建设需征用该外海滩涂养殖塘,双方必须无条件终止合同。甲方提前通知养殖户,退还乙方未到期部分承包款(不计息)。土地赔偿归甲方,养殖物赔偿归乙方。
3、乙方在承包期内自行放弃养殖,养殖物损失由养殖户自行负责,已交承包款不予退还。
4、在承包期内,如遇台风、瀑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当维护管理好外海滩涂养殖塘,遵守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5、承包期满后,乙方必须保持外海滩涂养殖塘的固定设施和坝体原状,完整交还给甲方,逾期移交的,甲方有权单方处置外海滩涂养殖塘内的一切养殖物,对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承包期内,外海滩涂养殖塘坝体、水、电、进出水、道路维修等一切基础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
7、承包期内,由乙方自行解决经营、人事、侵权等一切纠纷,甲
方概不负责。
8、承包期满后,外海滩涂养殖塘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9、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浦坝港镇五支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陈先撑、陈建军
联系电话:13958532160、18906598889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兴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丽
联 系 电 话:13867693143
三门县浦坝港镇五支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台州兴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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