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门县下银岩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发项目及三门县大周塘片区土地整治提升项目的招标预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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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三门县下银岩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发项目及三门县大周塘片区土地整治提升项目的招标预告

    三门县下银岩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发项目及三门县大周塘片区土地整治提升项目

    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资源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已由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招标人为三门县资源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位于三门县海润街道、沙柳街道,包括两个子项工程,具体如下:

    子项1(矿山工程):三门下银岩山石料矿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 (凝灰岩) 矿,开采标高为 178m至 3.5m,拟建矿区面积0.3712平方千米,矿区范围内资源量4600.65万吨,其中,建筑用石料 (凝灰岩) 矿控制资源量1720.51m3(4370.09万吨),宕碴(风化层)控制资源量为91.86m3 (230.56万吨)。矿区范围内剥离物163.61 万m3(307.59万吨),剥采比0.09﹕1。开采期限5年,部分石料用于回填,多余石料拟用于砂石骨料加工。项目总投资152991万元。

    本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开拓开采 (包括穿孔、爆破、局部机械破岩、挖装、运输等)、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开采后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以及附属办公生活区、辅助设施工程 (含安全设施)建设、矿山管理、矿山运营服务。

    子项2(土地整治):三门县大周塘片区土地整治提升项目总投资214275万元。本项目包含2个子项目,本次招标为以下2个子项目:

    1)三门县大周塘核心区块整治提升项目占地面积约693.34亩,涉及宕渣回填约543.25万吨。

    2)三门县大周塘区块土地整治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占地面积约2048.14亩,项目分三期实施,一期面积约708亩,二期面积约757亩,三期面积约583亩。建设内容包括宕渣回填约796.85万吨;耕地垦造约1778.85亩,耕作土回填约106.89万立方米;新建田间道路7368米,用地面积约114.80亩;新建灌渠7564米、排渠5108米,用地面积约7.78亩;新建河道6835米,涉及河道驳坎约13670米,用地面积约146.71亩。

    2.2招标范围:本次为EPC M O工程总承包模式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建安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以及建设、管理、运营服务等工作内容,办理新增耕地水田指标申报备案、并承担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子项1(矿山工程EPC M O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图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后续服务(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专家费及相关费用)、矿山开拓开采 (包括穿孔、爆破、局部机械破岩、挖装、运输等)、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开采后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以及附属办公生活区建设、辅助设施工程 (含安全设施) 建设、矿山管理、矿山运营服务等招标人要求实施的所有工程及相关服务。

    子项2(土地整治工程EPC M O工程总承包):三门县大周塘片区土地整治提升项目总投资214275万元。本项目包含2个子项目,本次招标为以下2个子项目:

    1)三门县大周塘核心区块整治提升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图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后续服务(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专家费及相关费用)、宕渣运输、回填、场地平整等招标人要求实施的所有工程及相关服务。

    2)三门县大周塘区块土地整治项目(一期、二期、三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图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后续服务(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专家费及相关费用)、宕渣回填、耕地垦造、耕作土回填、新建田间道路、新建灌渠、排渠、新建河道及河道驳坎、种植(水稻必须采用插秧,不得采用撒播)、三年管护期等招标人要求实施的所有工程及相关服务。

    2.3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0840000元。具体预算金额以正式公告为准)

    2.4计划服务期:

    子项1(矿山工程):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安全设施、矿山开采后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首次爆破作业时间计划为2024年4月,出料时间计划为2024年5月。批准开采的截止时间(2028 年 4 月 27 日),若在此时间内红线范围内未开采完的,招标人需要延期开采且矿管部门批准延期开采的,则继续开采,合同延迟至新批准的截止时间。若招标人不需要延期或矿管部门不批准延期的,则开采截止时间为2028 年 4 月 27 日;(3)安全设施及辅助设施、附属办公生活区的施工工期满足整体工程、行业监督部门及招标人需要;(4)矿山开采后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在开采截止时间后 180 日历天内完成验收(若开采截止时间延长,则工期顺延)。

    2.3.2子项2(土地整治):

    1)三门县大周塘核心区块整治提升项目总工期: 不超过 200 日历天。具体分项节点时间如下:①设计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3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如有)。②施工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200 日历天内所有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

    2)三门县大周塘区块土地整治项目(一期、二期、三期)总工期:不超过 5 年(含水稻种植、收割及三年管护期)。具体分项节点时间如下:①设计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 3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如有)。②施工工期要求:2025年底前完成一期、二期工程的水生作物种植,通过省、市、县三级验收并报国家自然资源部备案通过;2026年底前完成所有工程,并按上述要求通过验收上报备案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1.1投标人须同时响应以下第(1)条的施工资质和第(2)条的设计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②的资质条件:

    ①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以下①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②、③设计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类似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年开采量(开山量)500 万吨及以上的建筑用石料矿开采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②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土地整理面积 1500 亩及以上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类或垦造类土地整理工程或单个合同额1.5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2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一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在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执业),无在建工程。

    2)矿山工程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一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在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执业),无在建工程。

    3)土地整治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注册在联合体成员单位),无在建工程。

    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在联合体中的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执业)。

    注:项目负责人、矿山工程施工负责人、土地整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四人不得互相兼任。

    3.3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和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供权、责分工科学合理的联合体协议;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4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企业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中企业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单位均需提供)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5、公示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3 11 6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或邮寄)至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451350540qq.com。联系电话:18067723381联系人: 周立颖 。招标人对逾期送达的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6、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投标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投标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资源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

    联系人:李欣羽

    电话:1860576397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20室

    联系人: 周立颖

    联系电话:18067723381

     

    三门县资源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3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预公示)-三门县下银岩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发项目及三门县大周塘片区土地整治提升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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