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三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正听招采(2023)046号
二、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号 | 项目名称 | 设备名称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元) |
1 | 三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 | 微波消解仪 | 详见第四部分“招标需求” | 1 | 项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 15万 |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08日;获取方式:三门县公共资源中心(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免费下载。
(2)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3年11月08日14:30在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327号5楼(浙江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始进行,请在磋商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3000元(现金)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七、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至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叶青青
联系电话:0576-83231100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327号5楼
(二)采购人:三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郑铖
联系电话:0576-83260911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平安路388号
三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浙江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三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