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佳岙水库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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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浦坝港镇佳岙水库疏浚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浦坝港镇佳岙水库疏浚工程已由三门县水利局三治水办[201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省、市、县专项资金补助和地方自筹解决,招标人为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三门县浦坝港镇佳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佳岙水库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佳岙村,坝址以上集水面积为0.15km2,佳岙水库于1958年11月1日动工兴建,于1963年2月1日完工投入运行,设计总库容10.86万m3,正常库容7.69万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小(2)型蓄水调节水库,水库下游灌溉农田面积为300亩。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书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工程预算价:457462元 ,计划工期: 不超过45日历天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1755起发出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将于201759800分—1730分,在三门县海游街道大湖塘新区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农业银行3楼(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超过截止时间范围内拒不接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511上午900分,地点为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七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2、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的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复印件)5、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三门县浦坝港镇佳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卢济长

    电    话:13968515051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民              

    电    话:0576-83332359        

    地    址:三门县大湖塘新区广场路22号三楼

     

    预算.rar

     

    佳岙水库设计图.rar

     

    三门县浦坝港镇佳岙水库疏浚工程.doc

     

     

    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 

    三门县浦坝港镇佳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5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企业近3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或检察院出具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企业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三门县级或台州市级或浙江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浙江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或检察院出具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三门县级或台州市级或浙江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若提供的职称证书上未注明水利专业的,除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外,还必须提供水利专业的毕业证书或提供职称申报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属水利专业的有效证明。

    5

    项目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配备,且实行一人一岗制,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C 证);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主要指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C证)、质检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1、投标人需对投标人资格要求附表中要求的所有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另根据(三水利[2014]133号)文件规定:凡在三门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水利企业在我县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我县范围内原承接项目合同价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不认定为有在建工程。

    3、无在建工程、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无行贿犯罪纪录由投标人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开标后经查实,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总额中的3万元不予退还。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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