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头岙村(红茅山)区块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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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头岙村(红茅山)区块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研究决定,将符合“三门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治项目”要求的土地进行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项目地块位于海润街道红茅山区块,总计面积约130亩,其中园里村面积约75亩,头岙村面积约55亩,具体位置详见附件。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具体面积以土地部门入库面积为准),前期开发、报批、立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踏看;投标人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承包期:

    承包期为4年(其中包括一年施工期,三年管护期),承包期开始之日为开工报告签发当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农业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具备在本县已开发100亩以上的项目或在本县已开发2个此类项目,获得二等及以上评定的。

    四、承包标底价:

      1)本次招标采取明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标底价为15000元/亩/4年(含政策处理费),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需重新招标。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保证金提交及退还方式:

    1、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在2023年092116:00前汇入以下账户(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三门支行:33010090201000073200),汇出账号必须是投标人企业账户账号,以个人账户存款转账、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者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若周一为投标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转为相同金额的承包款[分别打入两村账户(每村各10万元),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三门县农商银行:201000023243819;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三门县农商银行:201000023244000],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

    六、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领取标书时间:公历2023年0922 8:00-10:00 时。(逾期不再受理)

    2、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2.1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1、农业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保证金汇款单。4、在本县已开发100亩以上的项目或在本县已开发2个此类项目的业绩证明,并提供该业绩(提供收购协议复印件或全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科出具的项目评定结果)。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2.2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海润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七、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3年092210:20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3、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海润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八、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佰元,不留拾、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拾、元、角、分则舍去取整佰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九、付款方式:在中标通知书领取3天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款。

    十、合同签订:1、中标方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付清四年的承包价,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头岙村(红茅山)区块土地整治项目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并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没收,该土地由招标方另行招标。

        2、中标方中标后不得转包、转让,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本次招标代理费19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十二、村方不负责本次出租地块预开发项目立项报批工作,由中标方自行处理。村方负责政策处理工作。

    十三、其他相关要求

    1、中标方在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不能种植超越承包期的果树苗、不能挖塘养殖、不能建设永久性建筑而破坏耕作层,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土地或泥土、塘渣,如有违反,村方将按相关法律追究中标方相关责任。

    2、在承包期内,如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归中标方所有,土地及其他征收费用归村方所有。

    3、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应清理承包土地中的种植物及地表附着物后及时交还给村方,逾期移交的,村方有权处置土地上的一切种植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村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彩朗王永恒

    联系电话:15726975848、1396850995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俞丹清     

    联系电话:0576-83302325/13958533735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327号4

     

     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海润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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