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润街道正屿村省级宜居示范村(美丽乡村精品村)景观二期工程补充公告
三门县海润街道正屿村省级宜居示范村(美丽乡村精品村)
景观二期工程 补充说明(1)
各投标人:
经研究,三门县海润街道正屿村省级宜居示范村(美丽乡村精品村)景观二期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补充):
一、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后,收到投标单位的有关异议,故对本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补充或修改:
二、招标公告中和招标文件第3页中的
“(4)其他要求: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万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具备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
修改为:
“(4)“其他要求: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万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
三、招标文件第5页中的
“其他要求: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具备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
修改为:
“其他要求: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万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
四、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门县海润街道正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