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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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征询
- 采购公告
- 更正(澄清或修改)公告
- 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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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三招采-2023-CS055 项目名称 三门县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组织形式 分散采购 采购人 三门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台州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青青 联系方式 13616675043 资金来源 财政 采购范围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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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三门县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项目磋商公告
三门县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三门县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三招采-2023-CS055号
项目名称:三门县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7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合同签订后 90 个日历天内提交实施方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后续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施方案通过。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城乡规划甲级资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其他事项: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相关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 (6)本项目需要供应商同时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196456952@qq.com),逾期发送将被拒收。 (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8)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zfcg.czt.zj.gov.cn)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 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门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三门县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曼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89618668
质疑联系人:严曼茜
质疑联系方式:13989618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浙江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327号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青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16675043
质疑联系人:韩巍巍
质疑联系方式:0576-8323110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三门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柳方妙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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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关于三门县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项目的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三招采-2023-CS055号
项目名称:三门县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本项目因故暂停招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门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三门县
联系方式:13989618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正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327号5楼
联系方式:13616675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青青
电 话:13616675043
文件名称 操作 三门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关于三门县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项目的终止公告(1).docx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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