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园里村区块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园里村区块土地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面积约210亩。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具体面积以土地部门入库面积为准),前期开发、报批、立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投标人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承包期:
承包期为4年(其中包括一年施工期,三年种植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三、承包标底价确定:
承包标底价确定:
1)本次招标采取明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标底价为8500元/亩/4年,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需重新招标。(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四、付款方式: 中标价的95%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结清,剩余中标价的5%在项目验收入库后结清(多退少补)。
五、招标对象:农业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具备在本县已开发150亩两个以上的项目,已完成项目验收被评为优秀项目。
六、投标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1、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在2023年 6月19日16:00前划入村方账户(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三门县农商银行:201000023244000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分别打入两村账户(每村各25万元,直接转为5%的租金,多退少补。验收合格入库后一次性无息退回),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三门县农商银行:201000023243819;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三门县农商银行:201000023244000],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七、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领取标书时间:公历2023年6月 20日 8:30-9:30 时。(逾期不再受理)
2、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2.1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1、农业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保证金汇款单。4、在本县已开发150亩两个以上项目的业绩证明并提供该两个已完成项目验收被评为优秀项目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2.2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海润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八、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3年 6月 20日 10:00 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3、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海润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九、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佰元,不留拾、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拾、元、角、分则舍去取整佰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十、合同签订:承租方应于公历2023年6月27日下午16:00前付清四年的中标价,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园里村区块土地整治项目承包合同》,承租方中标后放弃承租或不按时付清承租款,并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租合同的,则取消承租方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没收,该土地由招标方另行招租。
十一、本次招标代理费21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十二、村方不负责本次出租地块预开发项目立项报批工作,由中标方自行处理。村方只协助政策处理工作。
十三、其他相关要求
1、中标方在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不能种植超越承包期的果树苗、不能挖塘养殖、不能建设永久性建筑而破坏耕作层,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土地或泥土,如有违反,村方将按相关法律追求中标方相关责任。
2、在承包期内,如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归中标方所有,土地及其他征收费用归村方所有。
3、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应清理承包土地中的种植物及地表附着物后及时交还给村方,逾期移交的,村方有权处置土地上的一切种植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村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王永恒、陈彩朗
联系电话: 13968509951、15726975848
招标代理: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忠钻
联系电话:0576-83322830
三门县海润街道头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海润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