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概况
发布时间:2022/05/13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规程,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

(三)承担县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资料受理、复核、信息发布、协助办理开评标、中标公告发布、政策咨询等工作。

   (五)完成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位于三门县大湖塘新区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4楼,内设办公室、建设工程交易股、政府采购股、产权交易股(拓展资源交易股)四个科室。共有交易和办公的场地面积1700余平方米,设有报名区,开标、评标区等功能区。中心设有开标大厅二个,评标室四个,可以满足建设工程交易和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同时进行。并配有电子显示屏、会议音响、投影仪、专用随机抽签设备及计算机等较完备的硬件设施。

建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我县在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创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的原则,力求打造廉洁、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