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大溪下片杉木山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大溪下片杉木山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开会研究决定,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大溪下片杉木山承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大溪下片杉木山承包项目,四至:东岗、南地、西茶园、北茶园。本次承包面积50亩,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二、承包期:
承包期为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承包标底价及评标、定标办法:
1、标底价:人民币100元/亩/年,即为本次招标标底价。
2、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3、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如中标者弃标的,则没收所交投标保证金,需重新招标。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报名领取标书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40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带至报名地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提交(如投标保证金不足额,中标后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承租款的一部分交给发包方,多余部分在签订合同之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当场自行领回。
2、报名时间时间:公历2023年5月25日上午8:10-8:40时。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完成后递交投标保证金,领取一份标书。
3、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公历2023年5月25日上午9:00时。
4、报名、领取标书、投标地点: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六、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拾元,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拾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七、承包款支付方式:
承包款一年一付,第一年承包款在合同签订之后7天内付,之后的承包款在每年承包期满前一个月付,第一年承包款支付6个月的承包款作为当年的整年承包款,之后19年按正常整年承包款支付。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大溪下片杉木山承包项目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租或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承租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招标发租。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合同文本。
九、承包要求
1、在承包期内如遇上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村方不负任何经济责任。
2、承包方在承包土地上只允许种植经济作物。如果承包的土地被政府部门征用,征用土地款归村方所有,政府的青苗补偿和果树赔偿归承包方所有。
3、中标方不得对现状土地的资源外运及外卖,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土地处置权归村方。
4、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在承包期间对道路、土地做出建设的,所造成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村方不做任何赔偿补贴。
5、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私自转包给第三方,如有确实需要,需同村方共同商量决定,在村方同意下方可转包,否则村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已支付的承包款不予退还。
6、在承包期满前三年,承包方不得破坏和移走土地上的所有经济作物及所有建筑物,承包期满后归村方所有,村方不再向承包方做出赔偿。
7、中标方在承租期内中途放弃承租的,不退还承租款,由招标方进行重新发包。
8、若本项目承包期限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中标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9、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十、其他事宜
1、如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何建华
联系电话:13905861873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英
联系电话:13867616663
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亿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亭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18日
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大溪下片杉木山承包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