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
(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
发布时间:2023/04/28
- 项目基本信息
- 招标公告
- 更正公告
- 成交候选人公示
- 成交公告
- 履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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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三拓展-2023-GK001 项目名称 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 出让方式 公开招标 标段数 1 项目分类 委托方名称 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赖晓平 联系电话 15968607900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星星 联系电话 13656766067 -
关于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的招标公告
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
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就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编号:三拓展2023-GK001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
合同能源管理期
(合同期限)
1
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1780万元/年
10年
三、合格投标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分支机构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投标人履约能力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者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 网站,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2.本项目的投标人要求:
(1)须具有路灯照明改造、运维的能力。
(2)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成功运营和维护过单体合同1000盏路灯一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
注:需提供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或验收报告或合同扫描件等其中一个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项目业绩要求相符的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拓展类)”
(网址: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2、 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3、 本次招标采用“ 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全流程招、投、开、评标工具。未在“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三门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网上注册登记操作示意卡》自行网上注册并核验通过,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CA锁办理请前往“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自助办理(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smxztb),品茗联系人:章宏涛,13968512856。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5月24日上午 9 时 00 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如远程解密遇有问题的请联系章宏涛13968512856。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担保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1)现金
①电汇或网银转账(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并通过“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后支付,具体详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三门县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缴纳操作说明”;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
(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以下合称“投标保函”)
①投标保函的受益人: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②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担保责任方式:连带担保责任;格式由出具单位自拟。
③递交方式:
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
通过三门县拓展类电子交易平台在“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栏目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申购电子保函。
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00:00,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
采用电子文件投标的项目,工程保函电子版本(纸质保函的扫描件、以PDF等格式签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保函)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资信标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的资信标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电子版本形式的工程保函须注明“本保函的电子版本(纸质保函的扫描件、以PDF等格式签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保函)不影响索赔、代偿,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如无法在工程保函中载明此条款的,可通过另签协议等方式进行约定,相关文件随工程保函一并提交)。
3、注意事项
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②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
③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④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⑤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13968512856。
⑥以上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相关注意事项:
1、公告期限: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22日止。
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公告发布网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名称: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星星 联系电话:13656766067
(二)采购人(受理招标文件相关质疑及答复)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晓平 联系电话:15968607900
(三)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三门县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许周斌 监督投诉电话:13736633906
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综合执法局
2023年4月28日
Z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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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条
关于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的变更公告
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
补充公告3
致各投标人:
1、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招标文件中: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期限为1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均更改为: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期限为1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维期),自合同签订后,电户头登记在中标人名下之日起计。
2、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质量、技术规范条款第五条项目技术参数要求:2.4 单灯控制器一般要求:7)单灯控制器具有CQC认证证书,且测试标准应满足《GB 17625.1-2012:GB/T 17743-2021:GB 19510.1-2009:GB19510.12-2005:的标准。
更改为:单灯控制器具有CQC认证证书,且测试标准应满足《GB 17625.1-2012:GB/T 17743-2021:GB 19510.1-2009:GB19510.12-2005:的标准。(如中标人不具备本条条件,须在合同签订合同三个月内具有CQC认证证书,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下情况的:无论是改造前还是改造后,进入运行状态下的项目所有灯具及其相互配套的设施、设备、控制系统(见合同附件3:《路灯控制系统建设清单》)、资料、知识产权(如有)、专利权(如有)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安装运行的备用件权属归乙方)。乙方不得对上述资产设立抵押、质押、出租、出售等危及甲方上述资产产权的行为。在不影响乙方履行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现有路灯资源上安装其他设备、合法投放广告等,乙方不得干涉。
均更改为:无论是改造前还是改造后,进入运行状态下的项目所有灯具及其相互配套的设施、设备、控制系统(见合同附件3:《路灯控制系统建设清单》)、资料、知识产权(如有)、专利权(如有)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安装运行的备用件权属归乙方),如国家另有规定,则按规定执行。乙方不得对上述资产设立抵押、质押、出租、出售等危及甲方上述资产产权的行为。在不影响乙方履行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现有路灯资源上安装其他设备、合法投放广告等,乙方不得干涉。
4、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财务状况(5分):需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企业年资产负债率≤40%得3分,40%<负债率≤60%得2分,负债率>60%以上的得1分。投标人净资产收益率指标20%及以上的得2分,净资产收益率指标10%-20%的得1分,净资产收益率指标0-10%的得0.5分。
注:要求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税务机关盖章的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
更改为:注:要求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税务机关盖章的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如无法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采购人有权去当地税务部门复核投标单位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的真实性。)
5、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人民币)更改为投标报价(元/年)。
6、增加附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如下。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
关于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的变更公告
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
补充公告2
致各投标人:
1、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车辆配备(6分):投标人提供的用于三门县服务范围内10年合同能源管理期的维护车辆,承诺一个月内完成采购的,得6分;承诺提供的车辆一部分为自有的,一部分为租赁的,得5分;提供的车辆全部为租赁的,得4分;不承诺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有效期内的车辆有保险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车辆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租赁车辆还须另外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合同,未提供不得分。
现更改为:投标人提供的用于三门县服务范围内10年合同能源管理期的维护车辆,承诺一个月内完成采购的,得6分;承诺提供的车辆(含有租赁的),并承诺一个月内完成采购和租赁的,得5分;不承诺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投标人提供以下承诺表即可,具体见附件12:承诺拟投入本项目车辆情况表。
承诺拟投入本项目车辆情况表
序号
承诺内容
承诺(√)
1
提供的用于三门县服务范围内10年合同能源管理期的6辆维护车辆一个月内完成采购
2
提供的用于三门县服务范围内10年合同能源管理期的6辆维护车辆(含有租赁的),一个月内完成采购和租赁的
注:(1)、序号1或序号2中的承诺打√,二选一即可;
(2)、如二者都√或者二者都不√,此项均不得分。
2、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人员安排(4分)第四条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智慧照明平台系统维护人员具备运维工程师、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1分。
现更改为拟派项目组成员中,智慧照明平台系统维护人员具备软件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1分。
3、本次招标的路灯具体详见《投入合同能源管理管理的所有电费户头名单》,大约数量在3万盏以上,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以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并进行进一步调查。
4、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业绩第二条项目负责人业绩注:“2、如该项目负责人已在另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需该项目业主单位提供更换相符负责人证明材料。”本项更换项目负责人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准。
5、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00。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
第 1 条关于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的变更公告
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
补充公告
致各投标人:
现重新上传附件《投入合同能源管理管理的所有电费户头名单》,请自行下载。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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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招标项目)三拓展-2023-GK001(编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于2023年5月25日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年)
服务期
备注
中标候选人
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
16300000
响应招标文件
公示期限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9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根据相关法律,向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质疑,质疑电话:0576-83318510。
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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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的中标结果公告
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
中标结果公告
三门县智慧路灯一期项目(EMC管理)于2023年5月25日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9日。确定 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价人民币为16300000元/年。
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三门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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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