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大干头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大干头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两委开会讨论决定,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大干头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该塘坐落鹤井村,大干头养殖塘(原长发船场割回的部分,包括原保通养殖割回的)。四至为东至排水河;南至养殖塘;西至长发船厂;北至滩涂,总面积约为18亩。本次招标项目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2、具体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底价 (元/年/亩) | 投标保证金 | 具体位置 |
1 | 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大干头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 | 招标工作组三人报价(报价须在每年每亩4200元以上,含4200元)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 |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 大干头养殖塘(原长发船场割回的部分,包括原保通养殖割回的)。四至为东至排水河;南至养殖塘;西至长发船厂;北至滩涂, 总面积约为18亩。本次招标项目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
二、主要内容:
1、承包期:承包期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公历2028年3月4日止(不足5年按5年计)。
2、付款方式: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历天内(最后一天下午13:00分前)一次性付清该养殖塘总承包款,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大干头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并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没收,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评标、定标办法:
3.1本次招标采取暗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由业主确定3人组成,三人报价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标底价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价作为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3.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3开标时出现双重投标书的,按无效标处理。
3.4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公历2023年3月27日下午15:30时前自行汇入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 户名: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鹤井;账号:201000205538097000001开户银行:三门农村商业银行泗淋支行)。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回(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款。
2、参加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大干头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项目2023年3月21日投标的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伍万元整不退回的可继续参加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大干头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项目(二次)的投标。
五、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
1.1报名时间:公历2023年3月28日上午9:15 -9:45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2.1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2缴纳投标保证金与参加竞标的投标人须为同一人。
2.3每一份报名资料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2.4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3年3月28日上午10:00时。
1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14、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七、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十,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十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2、在投标函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投标人将投标书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历天内(最后一天下午13:00分前)一次性付清该养殖塘总承包款,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大干头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项目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并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没收,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九、权责和义务:
1、若因政府建设需征用该养殖塘,双方必须无条件终止合同。发包方提前通知养殖户,退还中标方未到期部分承包款(不计息)。土地赔偿归发包方,青苗赔偿归中标方。
2、在承包期间,有关部门对养殖塘的优惠政策和补助由中标方享有。
3、中标方在承包期内自行放弃养殖,养殖物损失由养殖户自行负责,已交承包款不予退还。
4、在承包期内,如遇台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发包方概不负责。中标方应当维护管理好养殖塘,遵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相关部门管理,如有违反,责任自负。在没有取得招标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破坏养殖塘原有的的公共基础设施。
6、中标方所承包养殖塘只作水产养殖用途。
7、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必须保持养殖塘的固定设施和坝体原状,完整交还给发包方,逾期移交的,发包方有权单方处置塘内的一切养殖物,对此造成的损失,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8、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9、其它要求具体详见合同文本。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王张富
联系电话:13738568816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永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佳伟
联 系 电 话:13221615919
三门县浦坝港镇鹤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台州永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