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江村外塘岸土地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江村外塘岸土地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两委开会研究决定,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江村外塘岸土地承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江村,总面积约20亩。本次招标各标段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2、本次招标项目具体内容: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底价 (元/年/亩) | 投标保证金 | 具体位置 |
1 | 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江村外塘岸土地承包项目 | 招标工作组三人报价(报价须在每年总承包款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 |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外塘岸土地总面积约20亩。承包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四至为南至电镀厂为界;北至佳岙村为界。 |
二、主要内容:
1、承包期:承包期为5年,自公历2023年3月14日起至公历2028年3月 13日止(不足5年按5年计)。
2、付款方式:中标人应于公历2023年3月14日下午16:00时前一次性付清五年总承包款,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江村外塘岸土地承包项目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并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没收,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评标、定标办法:
3.1本次招标采取暗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由业主确定3人组成,三人报价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标底价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价作为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3.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3同一标段中出现双重投标书的,按无效标处理。
3.4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投标保证金密封完好标注投标人姓名在报名时与报名资料一起提交。
五、各标段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各标段报名时间:
1.1报名时间:公历2023年3月9日下午13:00-14: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各标段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2.1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保证金、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2报名资料与参加竞标的投标人须为同一人。
2.3每一份报名资料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2.4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3年3月9日下午14:15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3、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七、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百,不留十、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十、元、角、分则舍去取整百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2、在投标函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投标人将投标书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公历2023年3月14日下午16:00时前一次性付清五年总承包款,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江村外塘岸土地承包项目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并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没收,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九、权责和义务:
1、本次招标土地只允许种植,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中标方在承包期内中途放弃承包的,已付承包款不予退还,由招标方进行重新发包。
2、不允许取土、卖土、重开河沟、河道,保持原已平整好的土地、道路、水沟、河道等原有基础设施。如需改动,需经招标方同意。
3、承包期内,如有违建情况,招标方概不负责,中标方自行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招标方概不负责。
4、在承包期内如遇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终止合同,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归中标方所有,土地及其他征收费用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已经上交未履行的承包款无息退还,被征用的面积按实际计算。
5、在承包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和一切税费等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
6、承包合同到期时,承包土地上附着建筑物无偿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清理好承包地内的所有种植物、临时建筑物并将土地交还给招标方。若因乙方延缓时间清理土地附着物的,甲方有权清理附着物,清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对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7、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8、其它要求具体详见合同文本。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方加进
联系电话:13486211199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永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佳伟
联 系 电 话:13758618515
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台州永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