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健跳镇大塘村浮门自然村虾塘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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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健跳镇大塘村浮门自然村虾塘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范围及年限:

      三门县健跳镇大塘村浮门自然村虾塘承包项目,塘址位于三门县健跳镇大塘村浮门自然村进村路口右边,疏港公路边,共3口塘一起打包对外出租。虾塘总面积共计37.5亩,承包面积不再丈量,本次招标面积按37.5亩算。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养殖塘的承包期为3年,自中标之日起算,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投标人要求:

    具有承包养殖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3日上午9:00-9:30时。地点:三门县健跳镇文化艺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开标大厅(峧头村)。

    2、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及方式:

    投标保证金:投标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以现金形式提交,现场报名。招标结束后,未中标者在开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不计息),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退还(不计息)。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为2023年3月3日上午9:50时。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3月3日上午9:50时前提交标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四、承包标底价及承包款支付方式:

    1、标底价:每年每亩为壹仟捌佰元整(¥1800.00元),即为本次招标底价。

    2、承包款支付方式:一年一付提前支付,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日内支付第一年的承包款,第二年的承包款在公历2024年1月前支付,第三年承包款在公历2025年1月前支付,如不在规定时间前支付的,招标方有权收回承包经营权,由招标方重新发包。

    五、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上浮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招标底价的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重新招标。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六、买标书及投标书填写方法:

    本次招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领取一张标书,同一个标中出现双重标书的投标人取消招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考虑清楚,投标后必须按照中标价支付承包款,如中标人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在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不填写,则该投标书作废标处理。填写投标价时,必须填写投标价大小写,表格要填写完整,要认真仔细,字迹要清楚,大小写填写的金额必须一致,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七、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期满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承包款及签订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及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00元)没收,该养殖塘由招标人另行重新发包。

    八、权责和义务:

    1、该虾塘养殖所需的水电由中标方自负,进排水闸门(陡门)由中标人代招标方免费负责管理(无报酬),如遇台风季节不及时排水和关闭,造成周边人员及房屋和种植物等损失的由中标方负责。

    2、在承包期内,中标方如放弃承包的,招标方不退还承包款。若遇政策性变动需要或征用该虾塘,则不属违约范围,(塘内养殖物补偿归中标方,土地归招标方,)按调整后的实际面积重新计算承包款,招标方退还所减少面积余下承包期限的承包款(不计息)。

    3、在承包期内,如遇台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中标方应当维护管理好虾塘,遵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水产等相关部门管理,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4、中标方不得改变虾塘现状,如需改变,必须先征得招标方同意,相关改造投资费用中标方自负,承包期满后无偿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或索赔。如果中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私自改造虾塘,招标方将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虾塘承包权,并没收全部已交承包款。

    5、招标方必须维护中标方承包经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中标方做好服务工作,对村民进行养殖塘安全生产教育,如发生偷、毒等情况,村方应积极协调处理。

    6、虾塘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理。在承包期内中标方有合法的自主养殖经营权,招标方不得干涉,但中标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危及虾塘的所有已建设的公用设施行为。违者招标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7、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必须保持虾塘的固定设施和坝体原状,完整交还给招标方,逾期移交的,招标方有权单方处置塘内的一切养殖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中标方不得在虾塘内进行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如出现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

    十、招标联系人:金美顺 联系电话:13033651388

    景公兴 联系电话:13736216202

                 

    三门县健跳镇大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健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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