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庄里场地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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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庄里场地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庄里场地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两委开会研究决定,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庄里场地经营权承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四至为:东至围墙外2米,南至水泥路为界,西至撑富址界为界,北至水泥路为界,房屋出租以楼梯直上东边房屋全部出租。本次招标项目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2、本次招标项目具体内容:
序号
标段名称
标底价
(元/年)
投标保证金
具体位置
1
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庄里场地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标工作组三人报价(报价须在每年总承包款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四至为:东至围墙外2米,南至水泥路为界,西至撑富址界为界,北至水泥路为界,房屋出租以楼梯直上东边房屋全部出租。本次招标项目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二、主要内容:
1、承包期为五年,即从农历2023年农历2月10日起,2028年农历2月10日止(不足5年按5年计)。
2、付款方式:五年总承包款分四期支付,中标人应于公历2023年2月14日下午16: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一期(第一年度和第五年度)总承包款;第二期(第二年度)总承包款在2024年农历2月10日前付清;第三期(第三年度)总承包款在2025年农历2月10日前付清;第四期(第四年度)总承包款在2026年农历2月10日前付清。如未及时付清承包款,则合同终止,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评标、定标办法:
3.1本次招标采取暗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由业主确定3人组成,三人报价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标底价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价作为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3.3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4同一标段中出现双重投标书的,按无效标处理。
3.5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壹万仟元整(¥1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公历2023年2月9日下午16:00时前自行汇入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 户名: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201000023397808开户银行:三门农村商业银行泗淋支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所有标段开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回(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款,多退少补。
五、各标段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各标段报名时间:
1.1报名时间:公历2023年2月10日上午9:00- 10: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各标段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2.1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2缴纳投标保证金与参加竞标的投标人须为同一人。
2.3每一份报名资料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2.4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3年2月10日上午10:30时。
1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14、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七、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十,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十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2、在投标函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投标人将投标书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公历2023年2月14日下午16: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一期(第一年度和第五年度)总承包款,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庄里场地经营权承包项目承包合同》。该项目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并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没收,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九、权责和义务:
1、在承包期间,招标人供电,供水,使承包方能够正常生产(除供电、供水单位特殊原因外)。
2、在承包期间,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招标人负责处理。其建筑物及地面物等需要搬迁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3、在承包期间,承包方在生产过程中有空余的厂房可以转租给他人依法生产作业但须经招标方许可。
4、在承包期间承包方享有庄里场地所有设施的使用权。承包方应负责庄里场地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负责维修并支付相关费用。
5、承包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承包期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固定投备设施在承包期满后无偿归招标方所有。
6、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与招标方无关。如不符合国家政策等相关规定,需要拆除、搬迁、停业等全部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
7、在承包期内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已上交承包款承包方无权请求返还,地面物无需损坏,合同终止。
8、本项目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时,承包方应于终止之日或承包期限届满之日迁离,但不能损坏地面物和建筑物,并将土地交还招标方。
9、在承包期内如遇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终止合同,土地及其他征收费用归招标方所有,承包方已经上交未履行的承包款无息退还。
10、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11、其它要求具体详见合同文本。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林明法
联系电话:13738679666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伟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敏霞
联 系 电 话:13968069503
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台州伟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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