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健跳镇琴江村八村猪头岩塘二亩头养殖塘承包 招标公告
三门县健跳镇琴江村八村猪头岩塘二亩头养殖塘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范围及年限
三门县健跳镇琴江村八村猪头岩塘二亩头养殖塘承包,塘址位于琴江村八村猪头岩塘二亩头,共2口养殖塘,一起打包承包。其中北面塘面积16.18亩,南面塘面积20.21亩(其中个人6.46亩),标底每年每亩肆仟叁佰元(¥4300元)。承包面积不再丈量,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
承包期为5年,即从公历2023年2月15日至公历2028年2月18日。
二、投标人要求:具有承包养殖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养殖塘标底价:每年每亩肆仟叁佰元(¥4300元)。
四、付款方式:承包款提前支付。中标者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日内付清5年承包款并签订合同,如中标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承包款的,作弃标处理,没收所交投标保证金,该养殖塘由招标人另行招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1月19日8:30-9:00时现场报名。地点:三门县健跳镇文化艺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开标室(峧头村)。
2、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及方式: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2023年1月19日8:30-9:00在报名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现金贰万元(¥20000元)。开标结束后,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不计息),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款的一部分。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1月19日9:20时前提交标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3年1月19日9:20时。
六、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上浮方式公开进行招标。本次招标标底价:每年每亩肆仟叁佰元(¥4300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的,作弃权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有多位投标人出现相同最高标的,则按现场抓阄方式确定一位为中标者;如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需重新招标。
2、如有效投标家数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七、领取标书及投标书填写方法:
本次招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领取一张标书,同一个塘标中出现双重标书的投标人取消招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考虑清楚,投标后必须按照中标价支付承包款,如中标者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在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不填写,则该投标书作废标处理。填写投标价时,必须填写投标价大小写,表格要填写完整,要认真仔细,字迹要清楚,大小写填写的金额必须一致,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八、权责和义务:
1、水、路、电、陡门由中标方自理,招标方不负责解决水、路、电、陡门产生的问题。
2、在承包期内,中标方如中途放弃养殖经营权的招标方不退还承包款。若遇政策性变动需要或征用养殖塘,则不属违约范围,(塘内养殖物补偿归中标方,塘址土地补偿归招标方)按调整后的实际面积重新计算承包款,招标方退还所减少面积余下承包期限的承包款(不计利息)。
3、在承包期内,如遇台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中标方应当维护管理好养殖塘,遵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水产等相关部门管理,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4、中标方不得改变养殖塘现状,如需改变,必须先征得招标方同意,相关改造投资费用中标方自负,承包期满后,无偿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或索赔。如果中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私自改造养殖塘,招标方将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养殖塘承包权,并没收全部已交承包款。
5、招标方必须维护中标方承包经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中标方做好服务工作,对村民进行养殖塘安全生产教育,如发生偷、毒等情况,村方应积极协调处理。
6、养殖塘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理。在承包期内中标方有自主养殖经营权,招标方不得干涉,但中标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危及养殖塘的所有已建设的公用设施行为,违者招标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7、中标方不得出卖、出租或转让养殖塘。如确需转让,必须经招标方同意。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必须保持养殖塘的固定设施和坝体原状,完整交还给招标方,逾期移交的,招标方有权单方处置塘内的一切养殖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中标方不得在养殖塘内进行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如出现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
十、招标联系人:
联系人:林咸团 13819692777
林咸淼 566170
三门县健跳镇琴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健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