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亭旁镇南溪村涛头友谊塘经营权承包招标公告
三门县亭旁镇南溪村涛头友谊塘经营权承包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将三门县亭旁镇南溪村涛头友谊塘经营权承包对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三门县亭旁镇南溪村涛头友谊塘共有11.5口,养殖塘面积约287.61亩;养殖塘的承包面积不再丈量。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二、招标方式:
1、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养殖塘面积约287.61亩(其中S7号塘即半口塘计12.8亩承包款按邻村半口塘承包款平均值承包),实行一次报名,一次投标方式。
2、本次招标采用暗底暗标上浮方式公开进行招标,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由村干部3人组成,三人报价(报价须在每年每亩2600元以上)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标底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作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如中标者弃标的,则没收所交投标保证金,需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要求:
具有承租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四、承包期:
承包期为 五 年,承包期限为公历 2022年11月30日起至2027年11月29日止。但遇到政府征用时承包期限提前至政府要求的日期。
五、报名、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领取标书时间:公历2022年 11月17日上午8:30 至9:30时止。
2、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地点: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4、提交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人开标时须自带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现金,招标结束后,未中标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款,超出承包款部分退回。
5、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2年11月17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标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六、承包押金及承包款支付方式:
1、承包款支付方式:中标后,中标人应于公历2022年11月24日下午3:00时前一次性付清五年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亭旁镇南溪村友谊塘养殖塘承包项目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并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三十万元没收,该项目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2、中标者在合同期内养殖塘内外设施等须支付承包押金4万元,承包期满后退回,不计利息,签订合同时并一同付清。
七、报价要求:
①投标人将标书放入信封,在信封封面注明“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②本次投标报价增幅“50”元整数为单位。如投标函中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标。
八、投标函填写方法:
本次招投标,同一个标中出现双重标书的投标人取消招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考虑清楚,投标后必须按照中标价支付承包款,如中标者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在投标函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不填写,则该投标函作废标处理。填写投标价时,必须填写投标价大小写,表格要填写完整,要认真仔细,字迹要清楚,大小写填写的金额必须一致,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九、合同签订
(1)根据竞标结果,中标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合同。必须是中标者本人来签订合同。
(2)若中标者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企图以其它原因拒绝签订合同,则该竞标者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权责和义务:
1、在承包期内,中标方如放弃承包的,招标方不退还承包款。若遇政策性变动需要或征用养殖塘,则不属违约范围(塘内养殖物补偿归中标方,其它一切补偿归招标方),按调整后的实际面积重新计算承包款,招标方退还所减少面积余下承包期限的承包款(不计息)。
2、在承包期内,如遇台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中标方应当维护管理好养殖塘,遵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水产等相关部门管理,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3、中标方不得改变养殖塘现状,如需改变,必须先征得招标方同意,相关改造投资费用中标方自负,承包期满后无偿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或索赔。如果中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私自改造养殖塘,招标方将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养殖塘承包权,并没收全部已交承包款。
4、招标方必须维护中标方承包经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中标方做好服务工作,对村民进行养殖塘安全生产教育,如发生偷、毒等情况,村方应积极协调处理。
5、养殖塘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理。在承包期内中标方有合法的自主养殖经营权,招标方不得干涉,但中标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危及养殖塘的所有已建设的公用设施行为。违者招标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6、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必须保持养殖塘的固定设施和坝体原状,完整交还给招标方,逾期移交的,招标方有权单方处置塘内的一切养殖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中标方不得在养殖塘内进行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如出现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梅法旺 13093857890
梅表宰 13666475608
梅小勇 13732326978
梅章彬 13968467642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俞高晨 0576-83590818、15888623735
三门县亭旁镇南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台州鸿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亭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3日
亭旁南溪村养殖塘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