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尖坑山小岭脚土地出租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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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尖坑山小岭脚土地出租项目

    招标公告

    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尖坑山小岭脚土地出租项目地点位于三门县健跳镇中街尖坑山小岭脚承包面积约5亩,东南北面围墙,西面空地。按目前土地现状招标,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投标人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承包期:

    承包期十五年,自中标之起往后推算(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投标人要求:

    具有农业生产资质的合作社及公司。

    注:因疫情防控需要,各投标人进入开标场地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保持间隔距离1米以上;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不准进入招投标场地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严禁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加投标)。

    、标底价:

    标底价:每年贰万元整(20000.00元),(注:前五年每年贰万元整,后十年每年叁万捌仟元整

    、承包款支付方式:

    承包款五年一付,提前支付。中标者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日内付清前五年承包款并签订合同,如中标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承包款的,作弃标处理,没收所交投标保证金,该土地由招标人另行招标。之后在公历2027年9月28日前和公历2032年9月28日前付清后五年承包款,如中标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承包款的,该土地由招标人收回另行招标。中标者在中标后3个月内不动工建设的,没收所付清的前五年承包款

    、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拾万元(¥100000.00元)以现金形式提交,在报名同时提交。中标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3个月内动工建设的,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在3个月内无动工建设的,没收履约保证金拾万元(¥100000.00元)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退还给各投标人(不计息)。

    、报名、领取标书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公历20229291500-15:30时;报名地点:三门县健跳镇文化艺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开标室(峧头村)。

    2、报名办法:

    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和复印件(法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交委托投标授权书)及投标保证金拾万元(¥100000.00元)现金。

    3、领取标书时间地点

    公历2022929下午15:00-15:30时;地点:三门县健跳镇文化艺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开标室(峧头村)。

    4、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公历2022929下午15:50时,逾期不受理。开标时间为公历2022929下午15:50时。

    、评标、定标投标书填写办法:

    1、本次招标采取底暗上浮方式进行本次招标标底价每年贰万元整(20000.00元)。如果投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则作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2、本次招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领取一张标书,同一个标中出现双重标书的投标人取消招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考虑清楚,投标后必须按照中标价中标,如中标者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在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不填写,则该投标书作废标处理。填写投标价时,必须填写投标价大小写,表格要填写完整,要认真仔细,字迹要清楚,大小写填写的金额必须一致,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如有效标书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期满后三日内付清前五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不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拾万元(¥100000.00元)没收,则该标的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承包要求:

    1、中标方在中标后三个月内动工建设,如在中标后三个月内无法动工建设的,没收履约保证金拾万元(¥100000.00元)及所付前五年承包款,土地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2、承包期内水、电等相关事项由中标方自行解决,与招标方无关。

    3、招标方负责现有柑橘等地上作物的政策处理工作,费用由招标方负责。现有地上农作物以外的政策处理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4、中标方在承包土地从事建设生产过程中,不能种植超越承包期的多年生作物,按目前土地现状进行作业,如改变土地现状必须经招标方同意后才能更改,更改费用由中标方自负,与招标方无关。承包期内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卖土地或泥土,如有违反,招标方将按相关法律追求中标方相关责任。

    5、中标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等状况造成减产和绝收为理由,要求招标方减少承包款。承包期内的收益情况,与招标方无本质关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6、在承包期内,如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归中标方所有,土地及其他征收费用归招标方所有,其他事项协商解决

    7、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应清理承包土地中种植物及地表附着物后及时交还给招标方,逾期移交的,招标方有权处置土地上的一切种植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对此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林星伟   联系电话:13706562185

    林星文    联系电话:13968505832

     

    三门县健跳镇中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健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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