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亭旁镇上卢村村级事务中心装饰工程 更正公告1
三门县亭旁镇上卢村村级事务中心装饰工程
更正公告1
致各投标人:
一、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条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相应资料参加开标会议,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予以拒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应出示携带的相应资料: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持(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六),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投标项目负责人。
相应资料不齐予以拒收,核对后,身份证原件当场退还;相应资料中的名字、名称信息与开标后的投标文件不符,按无效标处理。
更正为
投标文件递交时,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相应资料参加开标会议,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予以拒收,项目负责人应出示携带的相应资料: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持(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六),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投标项目负责人。
相应资料不齐予以拒收,核对后,身份证原件当场退还;相应资料中的名字、名称信息与开标后的投标文件不符,按无效标处理。
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门县亭旁镇上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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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亭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