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浦坝港镇永福塘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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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浦坝港镇永福塘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两委开会研究决定,三门县浦坝港镇永福塘承包项目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

    2、招标养殖塘四址及面积:

    东至新塘村村河道为界,南至河里村桔场边为界,西至标准塘坝坝脚为界,北至双墩村村前为界。对郑米水承包的养殖塘,不包含在本次招标面积内(共计16亩),本次招标总面积约943亩,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二、主要内容

    1、承包期:承包期为10年,自2023 1 18日起至20321220(不足10年按10年计)。

    2、付款方式:第一期(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及第十年度承包款,以后每年的承包款交款时间为古历正月十六日,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永福塘承包项目承包合同》

    3、评标、定标办法:

    3.1本次招标采取暗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工作组成员由业主确定3人组成,三人报价(报价须在每年每亩2500元以上)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标底价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价作为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

    3.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该项目招标方另行发包

    3.3如出现双重投标书的,按无效标处理。

    3.4在投标函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不填写,则该投标书作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公历2022年8 17日下午16:30时前自行汇入三门县浦坝港镇新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 户名:三门县浦坝港镇新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 201000023366192开户银行:浙江三门农村商业银行浬浦支行)。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回(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款。

    、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公历20228 18上午9:30-11:00时、下午14:00-15:30 逾期不再受理)。

    2、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在公历2022年8月 18 日上午9:30-11:00时、下午14:00-15:30 投标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汇款凭证每一份保证金发票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2.1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2每一份报名资料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2.3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6.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2年819日上午9:30时。

    6.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6.3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不留、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十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2、在投标函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不填写,则该投标书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将投标书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2022年8月 26日下午15:30点钟前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及第十年度承包款(投标保证金抵作相同金额的承包款),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浦坝港镇永福塘承包项目经营权承包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承包款,并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200万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0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权责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不得将养殖塘内泥土外运或出售

    2、若因政府建设需征用该养殖塘,双方必须无条件终止合同。方提前通知养殖户,退还乙方未到期部分承包款(不计息)。土地赔偿归甲方,地上建筑物及青苗赔偿归乙方

    3、乙方在承包期内自行放弃养殖,养殖物损失由养殖户自行负责,已交承包款不予退还。

    4、在承包期内,如遇台风、瀑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方概不负责。乙方应当维护管理好养殖塘,遵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相关部门管理,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5、承包期满后,乙方必须保持养殖塘的固定设施和坝体原状,完整交还给方,逾期移交的,方有权单方处置塘内的一切养殖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方不负任何责任。

    6、承包期间,养殖塘坝体、闸门等一切基础设施如有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

    7、承包期间,由乙方自行解决经营、人事、侵权等一切纠纷,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所承包永福塘作水产养殖用途。

    8、在承包期内,中标方如中途放弃承包的,发包方不退还承包款。

    9、郑米水承包的养殖塘不包含在本次招标面积内(共计16亩)。

    10、发包方不提供房屋、水、电等配套设施,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11、承包期结束以后,养殖设施归甲方所有。

    12、.塘内基础设施(水、电、道路硬化等一律由承包者自理,投入金额约200万元,养殖塘的主路硬化的具体方案及走向由发包方(村方)决定)。

    13、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14、其它要求具体详见合同文本。

    注:因疫情管控需要,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进入开标场地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台州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及核酸检测证明,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登记情况。开标厅内人员间隔保持一米五以上。请各投标人提前到达(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人:三门县浦坝港镇新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门县浦坝港镇双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门县浦坝港镇河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人:王加法、  蔡国民、 陈佰亮       

    联系电话:13819692798、13968524807、1396852168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管洪一

      话:0576-83220101

     

     

     

     

     

     

     

     

                     三门县浦坝港镇新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浦坝港镇双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浦坝港镇河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恒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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