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22/08/01
- 项目基本信息
- 意见征询
- 采购公告
- 更正(澄清或修改)公告
- 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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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三招采-2022-JZ022 项目名称 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组织形式 分散采购 采购人 三门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18257650616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科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越 联系方式 0576-83318599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采购范围 A02010702机房环境监控设备 -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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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条
三门县人民法院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二次招标)谈判公告
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二次招标)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二次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5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三招采-2022-JZ022
项目名称: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37925
最高限价(元):43792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三门县人民法院(本级)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37925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货物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
备注:
供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1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8月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8月5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三室(5.1后新建项目使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2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pdf”)。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及时办理。
4.投标文件制作:
4.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5.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5.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5.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5.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5.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7、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zjzfcg.gov.cn)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
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门县人民法院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上洋路7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丽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57650616
质疑联系人:杨丽芝
质疑联系方式:18257650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朝晖路67号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银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3318599
质疑联系人:谢银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6-833185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三门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三门县湫水大道1号
传 真:/
联系人 :柳方妙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
三门县人民法院
浙江科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
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 废标公告
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
废标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法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三招采-2022-JZ022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6日
七、 预算总金额:437925
八、 废标理由: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葛广宙,孙贤康,韩丽群(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越
联系电话:0576-83318599
传真:/
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朝晖路67号201室
2、采购人名称: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丽芝
联系电话:18257650616
传真:/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镇上洋路70号
三门县人民法院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谈判公告
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三招采-2022-JZ022
项目名称: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37925
最高限价(元):43792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三门县人民法院(本级)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37925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货物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
备注:
供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1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8月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8月1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三室(5.1后新建项目使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2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pdf”)。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及时办理。
4.投标文件制作:
4.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5.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5.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5.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5.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5.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7、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zjzfcg.gov.cn)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610743/index.html)。
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门县人民法院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上洋路7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丽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57650616
质疑联系人:杨丽芝
质疑联系方式:18257650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朝晖路67号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银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3318599
质疑联系人:谢银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6-833185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三门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三门县湫水大道1号
传 真:/
联系人 :柳方妙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
三门县人民法院
浙江科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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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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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二次招标) 中标结果公告
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二次招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三招采-2022- JZ022
二、项目名称: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二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396800(元)
三门县创久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兴街9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三门县人民法院(本级)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设备
三门县人民法院执行业务用房财产监控集约事务处置中心项目(二次招标)
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1
396800
详见谈判响应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广宙,甘晓波,韩丽群(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共计人民币捌仟元整,由中标单位支付,供应商报价时自行考虑。代理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法院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镇上洋路7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丽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57650616
质疑联系人:杨丽芝
质疑联系方式:18257650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朝晖路67号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3318599
质疑联系人:谢银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6-833185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三门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三门县湫水大道1号
传 真:/
联系人 :柳方妙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