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剧院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补充公告
三门剧院气体灭火系统工程
补充说明(一)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27页“消防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者设计与施工企业消防施工工程 一级得1分,同时具备设计资质乙以上加1分,具有机电安装二级以上加0.5分,具有智能化资质加0.5分。(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更改为:“消防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者设计与施工企业消防施工工程 一级得1分,具有机电安装二级以上加0.5分,具有智能化资质加0.5分。(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2、本工程有效投标报价上限28万元。
3、施工图纸按本补充说明为准。
三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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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剧院气体灭火工程2004.dwg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