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2
关于全面实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体系,防范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方便投标企业,节约招投标成本,从即日起,对全县公开招标的国有投资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全面实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方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国有投资达3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原则上都必须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组织招标。
不适宜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招标的,由招标人说明原因,经招管办会同监察、检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集体讨论决定。
二、操作流程
(一)招标文件审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在发布招标公告5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电子件)传至县招管办审查,同时传送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招标文件经行业主管部门和招管办审查备案后交招投标中心发布。
(二)发布招标信息和招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持招标公告(电子件及纸质件)、招标文件(电子件及纸质件)、勘测及设计图纸(扫描件及纸质件)、招标文件备案表等资料,到县招投标中心办理招标信息和招标文件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不变,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在《三门县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smztb.com.cn)上,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根据项目性质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日报》、《台州日报》、《新三门》上。
(三)现场踏勘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根据需要可自行现场踏勘。
(四)招标文件质疑、答疑、澄清、补遗
潜在投标人应采用匿名方式提出质疑,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要进行答疑时,应持答疑文件、所有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内容到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招管办办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补遗通知的,按发布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投标保证金由三门县招投标中心负责收取和退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及时与招投标中心衔接,做好相关工作。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交易席位费的时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与退还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进出。
投标保证金退付手续按三门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开标评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期前开始接受投标文件,并核对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列明事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招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办理现场报名、现场出售招标文件等工作。
(二)对应当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招标而仍实行现场报名方式招标的,县招管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将不为其抽取评标专家和办理备案手续,招投标中心不予安排开标、评标场地。
(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对因招标人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提请县政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招标代理机构处理按照《三门县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计分管理办法》执行。
三门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三门县监察局
三门县财政局 三门县建设规划局
三门县交通局 三门县水利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