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健跳镇繁荣村桔场承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三门县健跳镇繁荣村桔场承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及提高村经济效益,经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将位于三门县健跳镇繁荣村桔场承包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三门县健跳镇繁荣村。
发包范围:桔场面积约135亩;本次招标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二、主要内容:
1、承包期:承包期为1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公历2037年1月31日止。(不足15年按15年计)。
2、付款方式: 15年总承包款在公示期满后五天内一次性付清。若中标者未在公示期满后三天内签订协议并付清15年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则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三、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明底暗标上浮方式公开进行招标,标底价为每年每亩承包款壹仟陆佰元整(¥1600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的,作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有多位投标人出现相同最高标的,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候选人;如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需重新招标。
2、在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如不填写,则该投标书作无效标处理。
3、同一标中出现双重投标书的,按无效标处理。
4、如有效投标家数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及履约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报名、地点及办法: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装入档案袋密封,如金额不足,则取消中标资格)带至开标地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款的一部份,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在签订合同前付清。
3、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在公历2022年1月29日上午8:30-9:00投标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领取投标书;每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4、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健跳镇文化艺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峧头村)。
5、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投标人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戴好口罩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
6、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2年1月29日上午9:20时。
7、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健跳镇文化艺术中心四楼会议室(峧头村)。
六、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拾,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拾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七、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结束后五天内一次性付清15年总承包款和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健跳镇繁荣村桔场承包项目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并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没收,该项目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八、承包要求:
1、本次三门县健跳镇繁荣村桔场承包项目要求种植桔类作物。
2、中标方不得对现状土地的资源外运及外卖,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土地处置权归招标方。
3、中标方在承包期内中途放弃承包的,不退还承包款及履约保证金,由招标方进行重新发包。
4、在承包期内现有桔类作物的相关管理、采摘、经营、收益等归中标方,不得在没有经过招标方同意对现有桔类作物随意砍伐。
5、在承包期内如遇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终止合同,中标方种植的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归中标方所有,原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土地及其他征收费用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已经上交未履行的承包款无息退还,被征用的面积按实际计算。
6、中标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等状况造成减产和绝收为理由,要求招标方减少承包款。承包期内的收益情况,与招标方无本质关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7、承包期满后,必须带桔类作物的完整桔场无偿归还甲方。
8、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健跳镇繁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包玉燕、张招全
联系电话:18958528187 、1396852978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亿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英
联 系 电 话:13867616663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