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海游街道城北村经济合作社配电所工程招标公告
三门县海游街道城北村经济合作社配电所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海游街道城北村经济合作社配电所工程 ,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招标人为三门县海游街道城北村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城北村,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预算造价: 人民币252851元。
计划工期:不超过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和地址: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招标文件请到杭州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县海游街道朝晖路67号201室(环城东路与岭枫公路交界处),超过截止时间范围内拒不接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 月 21日9时 00 分,地点为三门县海游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办事处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2、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5、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海游街道城北村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王齐兴、陈满平
电 话:651405、13486255942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越
电 话:0576-83318976
招标人:三门县海游街道城北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衡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机构: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办事处 2017年 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