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代建材产业项目护岸工程的招标预告
发布时间: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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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评审方式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人 联系人 手机号码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手机号码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内容 -
关于现代建材产业项目护岸工程的招标预告
现代建材产业项目护岸工程
招标文件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现代建材产业项目护岸工程已由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331022-55-03-10394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招标人为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门县嘉安建设工程交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原址是浙江中达船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30 万载重吨船舶修造项目,位于三门县六敖镇北塘外围塘及滩涂。原中达船厂项目于2009年12月取得项目填海区海域使用批复,2011年7月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后因资金问题将整个项目拍卖。根据海域使用批复,围填海边界西至浙江成洲船业有限公司,东至恒投工贸物流中心项目,南至已建六敖北塘,北至现状滩涂区域。本项目的结构形式为直立式护岸,地基处理采用振冲桩加固地基(砂桩)和排水板;砂桩约8万米;排水板约87万米。
招标范围:本工程按原海域使用权批复的边界,继续完成围填海施工。为了满足陆域形成的要求,需要沿北侧边界和西侧边界新建护岸,其中北护岸总长约449.1m,西护岸总长约348.6m。本工程的建设内容为北护岸和西护岸。
本项目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造价:人民币71938834元,计划工期:为了满足护岸后方砖厂的建设要求,护岸施工分为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的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两个阶段的工期要求如下:一阶段150天内完成,二阶段300天内完成,总工期为4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sanmen.gov.cn/)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5、公示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7月29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或邮寄)至三门县嘉安建设工程交易有限公司,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739793638@qq.com。联系电话:0576-83325775,联系人:丁宇雯。招标人对逾期送达的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6、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投标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投标单位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泽军
联系电话:13858606080
招标代理机构:三门县嘉安建设工程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76-83325775
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门县嘉安建设工程交易有限公司
三门县水利局
2021年7月26日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1
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企业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或检察院出具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企业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二
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或检察院出具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6
项目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
三
业绩要求
1
投标人自200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2000万元以上的国内海塘护岸工程(或海堤工程或围垦工程)且施工内容包含:
①打设振冲桩加固地基(砂桩)二万米以上
或②打设塑料排水板二十万米以上的施工业绩。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
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及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四
其他
1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C 证);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2 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主要指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质量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负责人(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C证)、质检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平台公示的有效期与证书有效期不一致的,以证书为准),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且在有效期内。
1、投标人需对投标人资格要求附表中要求的所有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另根据(三水利[2014]133号)文件规定:凡在三门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水利企业在我县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我县范围内原承接项目合同价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不认定为有在建工程。
3、无在建工程、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无行贿犯罪纪录由投标人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开标后经查实,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4、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伪造业绩证明材料情况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律取消其投标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_护岸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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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招标人 合同编号 中标人 合同金额 0 签署时间 合同期限 质量要求 合同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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