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健跳镇健农村、健渔村海涂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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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健跳镇健农村、健渔村海涂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范围及年限:三门县健跳镇健农村、健渔村海涂承包项目,范围:三门县健跳镇健农村、健渔村猫儿屿海涂,四至:北至平岩海涂为界,南至企业征用海涂(猫儿屿腰直落)为界,东至大水潮最低潮位为界,西至虾塘坝外为界,总面积约500亩,承包面积不再丈量,投标前各投标人自行勘查,承包期为5年,自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二、投标地点:三门县健跳镇文化活动中心四楼会议室(峧头村)。

    三、报名时间:公历2021年6月28日上午9:30—10:00,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上午10时20分。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上午10时20分。

    四、招标方式:投标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每人只能买一标。招标保证金为每标贰拾万元。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款的一部分,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退还(不计利息)。

    五、标底参考价:每年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六、中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暗底暗标上浮方式公开进行招标,在开标前由村方招标工作组确定标底(招标工作组成员由村方3人,驻村干部1人组成,4人报价不得低于每年15万元,取4人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该标最终标底)。低于该标底价的作弃权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有多位投标人出现相同最高标的,则按现场抓阄方式确定一家为中标者;如中标候选人弃标的,投标保证金没收归招标方,招标方重新招标。

    七、付款方式:中标者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5年承租款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如中标者未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三日内前付清5年承租款的作弃标处理,没收所交投标保证金。

    八、权责和义务:

    1、在承包期内,若遇政策性变动需要或征用海涂,则不属违约范围,招标方有权随时收回。青苗补偿费归中标方所有,具体赔偿标准由中标方与征用方协商,村方给予协助。海涂征用费为招标方所有,与中标方无关。

    2、在承包期内,如遇台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中标方应当维护管理好海涂,遵守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水产等相关部门管理,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3、中标方不得改变海涂现状,如需改变,必须先征得招标方同意,相关改造投资费用中标方自负,承包期满后无偿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或索赔。如果中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私自改造海涂,招标方将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海涂承包权,并没收全部已交承包款。

    4、原海涂附殖物由中标者与前海涂承包者商议对接。

    5、招标方必须维护中标方承包经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中标方做好服务工作,对村民进行海涂安全生产教育,如发生偷、毒等情况,招标方应积极协调处理。

    6、海涂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自理。在承包期内中标方有合法的自主养殖经营权,招标方不得干涉,但中标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危及海涂的所有已建设的公用设施行为。违者招标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7、中标方不得出卖、出租或转让海涂。如确需转让,必须经招标方同意。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必须保持海涂的固定设施和坝体原状,提前清理涂内养殖物,完整交还给招标方,逾期移交的,招标方有权单方处置海涂内的一切养殖物,对此造成的损失,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中标方不得在海涂内进行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如出现投毒和破坏性行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招标联系人:杨登能   13175459253  

    胡志林  13958520061 

     

     

    三门县健跳镇健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健跳镇健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门县健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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