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2

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公管办,温岭市建工局,台州湾集聚区建设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建设市场秩序,实现廉洁、信用、择优目标,我们制定了《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

  市 建 设 规 划 局 市 公 管 办

  2014630

  

  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试行)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建设市场秩序,实现廉洁、信用、择优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凡在台州市区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省、市重点工程除外,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均应当执行本办法。

  县(市)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二、施工总承包招标

  房屋建筑工程原则上只进行一次施工总承包招标。由总承包人配合、协调、管理的专业工程,应当纳入施工总承包招标,发包人不得单独平行发包。因图纸设计滞后或者专业资质要求的装修、幕墙、消防、智能化等专业工程确需另行招标分包的,应当纳入总承包管理。总承包人可参加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的专业工程分包投标。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采用大标段总承包招标,因征地拆迁等原因不能同时开工需分开招标或者因技术原因必须划分标段的工程除外。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一般推行资格后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章节,载明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投标人针对投标资格要求进行自查并承诺,评标委员会针对承诺内容进行对应评审,招标监管机构对承诺不实的投标人进行查处。资格审查要求做到清晰、明确、可界定。

  投标资质等级按照规定的最低要求设置;对于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工程,需投标人具备一定履行合同能力的,可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且只能设置一种规模指标,同时类似工程规模指标一般不超过招标工程的50%。招标人应当事先做好调查、评估工作,具备相应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少于10家,否则应当降低规模指标或者取消类似工程业绩。

  四、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现行的工程造价指导性计价依据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计价范围与招标范围应当相对应。招标范围涉及包干内容的,相应费用应当计入招标控制价中。工程项目涉及基坑围护的,招标人应当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围护方案进行设计和论证,涉及高大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招标人应当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合理确定技术措施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采用的人材机价格应当反映招标当时市场价格水平。如果人材机单价与信息价或者市场价差距过大的,应当作相应调整。

  为提高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应当加强对招标控制价的审查和报送。招标控制价需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复审(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发现招标控制价高估冒算、无理压价或者工程量计算出现严重错误的,编制单位应当及时调整。相关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责任。

  五、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投标报价组成。投标报价应当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即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各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内容与表式按照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等有关规定编制。

  (三)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定额水平、信息价及市场情况合理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严格控制招标文件中设立暂定价项目。确需设立暂定价的项目以及设计变更后产生的无价项目,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须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其价格和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预留金”。

  招标人应当根据市场价格波动幅度对投标人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人材机单价、人材机消耗量设置合理报价范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实施电子招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开标和专家评标均应当采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积极推行网络招投标系统。

  六、材料设备要求

  对于质量与价格差异较大的材料设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满足项目技术要求,保证公平竞争,不得指定、标明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设计、原产地或者生产供应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才能准确清楚地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则应当在引用的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名称前加上“参照或者相当于”的字样,且引用的货物品牌或者生产供应商在市场上具有可选择性。对于花岗岩、大理石等难以用品牌、规格、型号描述的材料设备,可由招标人在招标前提供样品。

  七、评标方法

  针对招标工程的特点与项目难易程度,设置4种评标方法(详见附件)。在具体应用评标办法时,资信标评审内容可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增加业绩、奖项等内容,但业绩和奖项不得有行业、区域限制,且评审的内容与依据要求应当清晰、明确、可界定。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在招标文件中作相应调整。商务标评审内容中的编制质量分,由招标监管机构另行细化补充。其他确需调整评标办法的,招标人应当说明理由报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在招标文件中明确。4种评标方法的简要特点与适用范围说明如下:

  (一)综合评估法(1)。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审,以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按照一定权重计算出的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一种评标方法。

  采用本方法的评标委员会技术类专家应当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

  适用于较高技术和资信要求,其特点或者规模指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建筑、市政、装饰等总承包工程与专业承包工程招标:

  1.地下室2层及以上或者单个合同段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桥梁单跨跨度40米及以上或者单个合同段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

  (二)综合评估法(2)。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信标和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审,以资信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按照一定权重计算出的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一种评标方法。

  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装饰等技术要求一般的总承包工程与专业承包工程招标。如工程具备一定技术难度,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技术标通过制评审,原则上末位淘汰10%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技术标得分不计入总分。

  (三)综合评估法(3)。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信标、技术标(或者选其一)和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审,然后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为标底价,以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或者选其一)和商务标得分按照一定权重计算出的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一种评标方法。

  适用于较高技术或者资信要求,且市场价格测算难度较大的总承包工程与专业承包工程招标。

  (四)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资格等实质性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标或者资信标进行审查,确定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然后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一种评标方法。

  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和性能标准、技术含量较低、施工技术简单的市政、园林绿化等总承包工程和专业承包工程招标。如工程具备一定技术难度或者资信要求,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加资信标、技术标(或者选其一)的通过制评审,原则上末位淘汰10%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八、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除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工期、质量承诺外,还应当公示投标人无效标原因以及涉及业绩、奖项等资格或者加分要求的实质性内容。

  九、工程结算

  招标人应当采用固定价格结算。固定价格结算方式分为固定单价结算和固定总价结算。

  (一)固定单价结算。

  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依据,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单价、费率等。

  2.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工程量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结算;

  (2)人工、主要材料结算价格如因物价涨跌波动较大的,以投标截止期前28天的《台州造价》价格作为投标基准价,比较该材料(人工)投标基准价与各段形象进度施工期《台州造价》中的平均价格,如超出|5%|(其中钢材为|3%|)的,则超出部分按实调整。人工、主要材料与具体形象进度在合同中明确。

  (二)固定总价结算。

  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投标总报价包干。

  2.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因设计变更或者招标人原因引起的其他签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计算。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可采用固定总价结算:

  (1)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时不会发生较大的设计变更;

  (2)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有经验的承包商一般在投标报价时可预见施工时遇到的风险。

  4.采用固定总价结算的工程必须留给投标人足够时间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进行复核。

  十、履约担保设置原则和额度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担保的额度一般为合同价的5%10%。履约担保一般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证等方式,如有要求现金形式提交的,其额度不超过履约担保总额的20%,并解入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人确不能办理担保的,可以现金形式提交,并解入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其差额部分作为追加履约担保金额,并采用现金形式提交。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十一、合同条款有关内容的要求

  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明确开工时间、预付款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办法、竣工结算期限及相应违约责任。

  (一)计划开工时间。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内。如由发包人原因引起开工时间延误,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二)预付款支付。合同生效,承包人进场开工之日,发包人应当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一般为合同价的10%。合同价在1亿元及以上且工期在一年及以上的,预付款可调整为合同价的5%

  (三)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工期超过3个月的工程项目,工程款(进度款)应当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月或者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支付,且工程款(进度款)支付额度不得少于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含预付款支付比例),明确支付时间和程序,并按照结算价格的调整方式计算工程款(进度款)。如以合同价为基数按比例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该基数应当包括追加合同价款。

  (四)竣工结算期限。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一般应当在6个月内核实并付清所有款项;同时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或者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方式。

  (五)包干风险。合同中应当明确包干项目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

  (六)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到岗要求和违约责任,以及承包人违反投标的技术承诺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预付款、工程款(进度款)、竣工结算价款的,从约定应付之日起,除应当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外,每延误一日还应当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低于应付款的利息。

  十二、本办法自201481日起施行。《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预审办法》(台建规〔2007188号)、《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台建规〔2008142号)、《关于修改〈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预审办法〉的通知》(台建规〔2008147号)、《关于修改〈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台建规〔2008354号)和《关于调整〈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台建规〔2009280号)同时废止。

  附件:1.综合评估法(1

  2.综合评估法(2

  3.综合评估法(3

  4.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资信标评审

  6.技术标评审

  7.商务标评审(1

  8.商务标评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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