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亭旁镇山后芦村至外山王村路面硬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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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县亭旁镇山后芦村至外山王村路面硬化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亭旁镇山后芦村至外山王村路面硬化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及上级扶贫资金,招标人为三门县亭旁镇山后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期:不超过35日历天

    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365923元。

    招标内容:业主提供的施工图及预算审核书所包含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即日起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mztb.com”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以书面为准。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将于2017年 10 月 18 日8:30至17:00在三门县广场路2号金鼎豪庭一幢一单元1701室(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超过截止时间范围内拒不接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 19 0900分,地点为三门县亭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2、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县亭旁镇山后芦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杨小计

      话:1396851611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莉莉

      话:0576-83302325  13777673973

     

    山后芦招标文件.doc

     

     

     

    三门县亭旁镇山后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亭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 10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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