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三门县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9/12/24

  • 项目基本信息
  • 意见征询
  • 采购公告
  • 更正(澄清或修改)公告
  • 成交公告
  • 项目编号 SMCG-2019-GK003 项目名称 台州市三门县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组织形式 政府集中采购
    采购人 三门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 0576-83361776
    采购代理机构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金来源
    采购范围
  • 三门县医疗保障局台州市三门县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征求意见

     

    台州市三门县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征求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三门县医疗保障局 的委托,近期就 台州市三门县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按政府采购法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评分标准等有关情况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歧视性;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3、技术参数、服务要求、约束条件、评分标准等是否合理。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19122717:00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或邮寄)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207516798@qq.com。联系电话:0576-83326608,联系人:张宁童。招标人对逾期送达的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门县医疗保障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24



    文件名称 操作
    台州市三门县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12.24.docx下载
  • 三门县医疗保障局台州市三门县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台州市三门县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合作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委托,现就台州市三门县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编号:SMCG-2019-GK003

    二、招标项目概况:

    台州市三门县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合作项目分别由三门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服务外包(暂定参保人数87119人,预算72//年)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服务外包(暂定参保人数322683人,预算88.07//年)两个内容组成,以上二个内容打包招标,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投标能力且持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同时涵盖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等业务)的地市级分公司或支公司。

    2.同一商业保险集团公司参加投标的分公司不得超过一家。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获取方式:网上直接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 www.zjzfcg.gov.cn和http://www.smztb.com

    2、获取(公告)时间:2019年1230日至2020120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120日星期一上午9时整在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室开标,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3、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zjzfcg.gov.cn)和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mztb.com)。

    八、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

    项目联系人:张宁童

    联系电话:0576-83326608

    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4楼  

    (二)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三门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0576-83361776

    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5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三门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305830

    三门县医疗保障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30

     

  • 第 2 条

    台州市三门县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暂停公告

    致各位投标人: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

    原定于2020年2月3日上午9时开标的台州市三门县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现暂停招标,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27日


    文件名称 操作
    第 1 条

    台州市三门县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补充公告1

    致各位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更改为:

    项目内容

    细分

    评   分   细   则

    细分

    项目

    分值

    (26分)

    偿付

    能力

    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18年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打分,150%以下得1分; 150%(含)-200%(不含)得2分;200%(含)-250%(不含)得3分;250%及以上得5分。(以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对总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为依据)。

    5

    赔款

    贡献

    根据投标人2018年全险种赔款支出(含给付,不含退保) 排名,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得1分。(以投标人提供的台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数据为准,不提供的不得分)。

    5

    项目

    经验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与政府部门合作的“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经验,每满1周年得1分,最高为5分。(注:1.满期年份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不同项目服务时间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入;2.提供保险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5 

    服务

    评级

    根据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18年度公司服务评价等级评定,A级及以上得3分,B级及以上得2分,C级及以上得1分。(根据中国银保信发布2018年度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结果评分,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银保信网站地址:http://www.cbit.com.cn/zgbxgw/xwgg/tzgg/390057/index.html

    3 

    上级公司承担风险承诺

    参加投标的保险公司的上级公司承诺当参加投标的保险公司无能力支付赔偿金额时由上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得3分(提供上级公司承诺文件)。

    3

    机构

    健全

    本项目实施区域内已设立支公司及以上级别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得2分,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设立的得1分,没有设立及不承诺设立者不得分。

    (已设立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根据投标企业在本项目实施区域内的营业机构数量评分(含县级机构、营业部、营销服务部)

    1、机构数量三个(含)以上,得3分;

    2、机构数量二个,得2分;

    3、机构数量一个,得1分(以提供相关机构营业执照,否则不得分)。

    5

    实施方案

    (64分)

    服务实施方案

    1.对投标人提出的服务方案进行整体评价,方案详实,各项工作计划安排专业、详细、可行,得8-6分;

    2.方案合理、可行的,满足服务需求的得5.9-4.5分;

    3.方案基本满足的得4.4-0分;没有项目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8

    调查

    方案

    承诺按照医保相关规定及时客观的调查参保人员外伤情况,并提供具体实施细化方案,由专家根据方案酌情打分。一档(8-6分),二档(5.9-4.5分),三档(4.4-0分)。

    8

    调查人员团队

    承诺本项目实施区域单独配有调查人员团队9人得5分,不承诺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及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参保依据、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

    5

    核查

    人数

    比例

    承诺承保期间核查赔付人数占当地意外伤害赔付总人数比例不低于80%,承诺承保期间核查赔付金额占当地意外伤害赔付总金额比例不低于80%得5分,没有不得分。

    5

    专业人员配备

    承诺承保期间配备到岗人员9人及以上得3分,配备到岗人员中有医(药)学或法学相关专业2名及以上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

    5

    结报

    支付

    承诺按照医保相关规定准确、及时结报各项待遇得2分,没有不得分。

    承诺规定时间内划拨医疗费用报销款,确保报销支出专户的金额安全充足得2分,没有不得分。

    4

    业务熟悉程度

    熟悉本项目服务区域医保相关政策、业务流程,熟悉得5分,比较熟悉得3分,基本熟悉得2分,一般了解得1分,由评委横向比较后综合评分。

    5

    绩效

    考评

    建立科学、先进的对经办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绩效评价、作业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管理系统,由专家根据方案酌情评分。一档(6-4分),二档(3.9-2.5分),三档(2.4-0分)。

    6

    设备

    保障

    配备理赔勘查、审核管控需要的自有车辆2辆和相应设备(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参加投标的保险公司公章,车辆行驶里程要求在10万公里以内),根据其它硬件保障设备配备综合评分,一档得5-4分,二档得3.9-3分,三档得2.9-0分。

    5

    纠纷

    调解

    制定意外伤害理赔规范和纠纷调节机制,有效控制投诉人员投诉率,视方案科学合理性、目标的控制率,由评委根据方案酌情评分,最高得3分。一档3-2.5分,二档2.4-1.5分,三档1.4-0分。

    3

    报表

    测算

    承诺理赔结算准确及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每个季度做好基金收支预算、结算和测算工作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

    3

    增值

    服务

    承诺提供其它针对医保及参保人员增值服务的(如在偏远乡镇设立服务站点或提供定期巡回赔付服务或市外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票据的核实),根据增值服务方案切实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由专家根据方案酌情评分。一档5分,二档3分,三档1分,没有不得分。

    5

    标书

    质量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0.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2


    (10分)

    以投标合格供应商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10%×100(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及当地小型和微型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及相关依据。确认意见如无明确有效期,则有效期视为1年。

    10

    2、项目开标时间由“2020年1月20日上午9时”改为“2020年2月3日上午9时”。


    文件名称操作
  • 暂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