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办公楼一层招租(二次) 招 标 公 告
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办公楼一层招租(二次)
招 标 公 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开会研究决定,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办公楼一层招租(二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办公楼一层,共10间560平方米,一个标段。
二、出租期:
出租期限为10年,自公历2019年 08月13日起至公历2029年08月12日止。
三、标底价及租赁款支付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明底暗标上浮方式公开进行招标,标底为15元/㎡/月,取最高标为中标人,低于该标底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租金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为前3年,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第二期为第4年至第6年,租金按原中标价每平方米每月增加2元计算,在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三期为第7年至第10年末,租金按原中标价每平方米每月增加4元计算,在2025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交2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招标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法人、社会团体等均可参加报名竞标。
五、报名、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公历2019年08月 07日上午08:30-17:00 。报名时个人参加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社会团体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料费 300 元,资料费不予退还。地点:三门县大湖塘广场路2号金鼎豪庭1幢1701室
2、投标保证金、领取标书时间及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以现金方式在开标前同投标函一起递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房租款汇入村集体银行账户,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退回。
3、投标截止时间:公历2019年08月09日 上午09:00。
4、投标地点:亭旁镇人民政府5楼开标大厅。
六、评标、定标办法
1、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人,低于标底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七、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保留一位小数,计算至角。大小写均可,大小写金额不同的以大写为准。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应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付清第一期总房租款(投标保证金抵作相同金额的房租款),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办公楼一层使用权租赁合同》,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后放弃承包或不按时付清第一期总房租款并与招标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没收,则本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包。
九、权责和义务:
1、出租方需负责接通水、电到总表,费用由出租方负担,资产归出租方所有。其他范围通水、通电等材料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水费、电费、清理费、消防器材及安装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2、承租方所租赁的场地,装潢由承租方自行设计,自行组织装饰,费用也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并且承租方在装潢时不得破坏场地主体结构。
3、承租方在租期期满后,如不续租则承租方购置及装饰的不动产资产归出租方所有,动产资产由承租方自行处置。
4、该地块属集体土地,出租方无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等证件。工商、财税、消防等相关经营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应积极支持配合承租方办理有关经营审批手续,但办理审批手续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负。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上述资产转租他人。
6、业主如需加装电梯,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能对周边造成污染,以及不能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影响。
8、承包方不能用于非法经营。
如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十、联系人方式
联系人:韩德轰13758616985
联系人:陈阳 0576-83302325/13625760308
三门县亭旁镇佃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亭旁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08月01日